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5元一包的句容茶叶,50元卖给南京“的哥”。“精明”儿子初涉生意场被抓,家住句容的李女士感到不理解。昨日下午,李女士致电晨报法援热线,要求为已经被抓进看守所的儿子王某“讨个公道”。
5元茶叶50元强卖
“我也知道做生意是有风险的,但不知道还会犯罪。”李女士说,今年过年后,儿子王某听人说到南京打工能够赚到一些钱,就和几个同乡一起来宁打工。一个多月下来,工作没找到,却发现新茶上市卖茶叶很赚钱的商机。“他们几个人一合计,就回句容批发了几包袋装茶叶,到南京做起了茶生意。”
“儿子跟我说,他们没有本钱租门面,就在大街上找生意做。”李女士说,儿子王某做的生意就是将5块钱一包的茶叶,以50块钱的价格向过往的出租车司机“推销”。3月11日,王某在汉中门大街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司机要了一包茶叶拿着看了看,问过价格后,把茶叶退了回去,表示不愿买。“我儿子他们很生气啊!看过了茶叶,又不买。就拿着地上的砖头吓唬说:‘不买就行了?你车子还想不想要?’”李女士描述说,“司机见他们人多,还拿着砖头木棒,就掏50元买了一包。”
“我问过了,他们现在说我儿子涉嫌抢劫罪。我儿子不是卖东西吗,最多也只能算是强买强卖,怎么会构成抢劫呢?”李女士对此十分不解。
律师观点 暴力强卖等同抢劫江苏容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敏律师在了解此案后认为,强迫交易罪主要特征是要存在交易,而且双方都是从事商品交易活动的人,即使在高价强卖的情况下,其价格也不会明显高出市场价很多;抢劫罪没有交易的目的,也没有交易主体的限制。王某等人本身并非茶叶经营者,他们以10倍的价格强迫他人购买茶叶,目的已经不是为了完成交易,实际是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的手法,以交易为幌子强行当场索取他人财物,因此应定为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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