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著名花样滑冰运动员申雪、赵宏博作为品牌服装代言人,由于没有得到应有的演出报酬,将该品牌服装的厂家———北京金由美国际服饰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厂家支付5万元的服务酬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这起演出服务合同纠纷案。
申雪、赵宏博在起诉状中称:2006年6月他们与金由美公司签订了《委聘艺人合约》,约定金由美公司聘请二人为其商品提供宣传演出服务,服务酬金共计10万元。合同签订后,金由美公司在支付了首期酬金5万元后,拒不向二人支付第二笔服务酬金5万元。法院开庭时,申雪、赵宏博委托一名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这名律师当庭出示一份公证书,用以证明2006年6月29日,申雪、赵宏博穿着该品牌的服装出席了金由美公司组织的签约宣传活动,金由美公司已在其相关网站上使用了二人的照片,因此,申雪、赵宏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金由美公司应当支付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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