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长安试验中学的涂老师还在为去年的一份判决书忐忑不安。这份判决书称,他曾经以个人名义为韩某夫妇担保贷款24万元用于购车,但韩某并未履约向银行按期还款,银行将韩某夫妇以及涂老师列为被告告上法庭。事情过了好几个月,让涂老师搞不明白的是,他与韩某素未谋面,怎么就成了他的担保人呢?
起因:
收到判决书要其负连带责任
据涂老师介绍,去年11月11日,他收到了一份来自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更让他感到吃惊的是,这份判决书显示,因借款合同纠纷,某银行东莞新城支行将他列为被告告上法庭,同为被告的还有东莞居民韩某和殷某。
判决书称,经法院审理查明,某银行新城支行依约向韩某发放了24万元借款,殷某和涂老师作为保证人在该借款合同上签字确认,但并未按时还款,违约期时长半年,法院还查明,韩某和殷某提供的抵押物均未进行抵押登记。法院依法判决韩某向某银行新城支行归还借款及相应利息,殷某和涂老师对韩某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涂老师:
办手续时复印件留在银行了
对于法院的判决书,涂老师大呼冤枉。涂老师告诉记者,他从未给任何人担保,故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何况,我与韩某夫妇从未谋面,并不知道对方是谁。”
不过,这件事让韩老师回忆起一件事情来,2003年,经朋友介绍,他曾经去新城支行办理购车贷款手续,“后来手续都办齐了,我突然感觉到利息太高,决定不办这个贷款了,但办手续用的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证复印件和户口复印件等都放在了新城支行经办工作人员处”。涂老师称,可能是银行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私自将他的证件复印件办理了韩某贷款的担保手续。
在银行提供的一份资料上,涂老师发现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教师证复印件上的照片并非他本人,“显然,这些资料都被人为处理过,我的生日是1965年11月19日,也被改成了1973年6月28日。”涂老师进一步发现,在多处他签名的地方,笔迹也不是他本人的。
涂老师认为,这起事件已经造成了他的一些经济损失,精神上也带来了一些压力。涂老师表示,他除了依法讨回自己的公道外,他还将向该行总行投诉该分行这一违规行为。
银行:
需当事人配合查明真相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某银行东莞分行有关负责人,他表示,该行与韩某借款纠纷一案,涂老师到底有无替韩某作担保,还需要做笔迹鉴定。该负责人还表示,当年经办这笔贷款的经办人如今已经离行,但目前仍需要涂先生配合查明真相。(记者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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