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喻晓华)今年2月,溧水供电公司对外出租位于青年路的两间门面房,并在单位内部“阳光管理网”上预先公示了房屋位置、面积、租金等信息。公布当天,就有职工反映该房屋地段好,租金偏低,公司有关部门随即对外调整了租金。
“租房是件小事,却是单位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如果不对员工公布出租出去,就可能造成误解,认为单位有关负责人以房谋私,把房子低价租给了‘关系户。’”溧水县供电公司党委书记顾志强说,企务公开、阳光管理是消除误会、增进上下互信的最好方式。
在溧水县供电公司,诸如租房子、卖废料这样的小事会上网,单位发展战略、企业阶段经营情况数据等大事也会及时在网上公布,甚至连单位内部工资、奖金分配情况,也会在网上一一公布。打开公司内部的“阳光管理网”,单位40多项公示内容一一跃入眼帘。
“公示”不能只走形式,对于这一点公司领导体会得特别深。在溧水县供电公司,除了网上公示,还有单位公告栏、公示簿和职代会等多种方式公布企业事务。通过推行阳光管理,公司上下都尝到了甜头。2006年,公司一批废旧材料需要处理,按照往年做法,有关业务员联系一家回收公司,谈好价格就可以处理掉,这样至多可售100万元。通过网上公示,让员工估价,公司随后成立了拍卖小组公开拍卖,结果最后成交价格高达130万元。
“只要不是商业秘密,我们对公司的各类事项通常都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三公开。”顾志强说,“重大事项让员工知道,让员工参与讨论,对于增强企业凝聚力、推进企业健康发展很有好处。企业日常事务我们也坚持公开,这样群众就会相信领导,也减少了领导干部犯错误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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