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克元记者宋宁华)凌晨窃取通信电缆,造成近千户居民中断通话16小时。上周五,谢树强被闵行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案犯张良民、马远征和赵亮各被判刑5年,并处罚金8000元。
去年11月1日和11月7日凌晨,谢树强等4人经事先预谋,携带大力钳等工具,两次驾车到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汇南村和浦江镇陈行村,攀爬上电线杆,用大力钳剪断电缆线,窃得通信电缆共410米,价值4.7万余元,造成周围近千户居民中断通话16小时。
谢树强还于2004年7月2日凌晨,从周行镇合一升五金制品公司窃得价值1.17万元的锌合金锭。
法院认为,谢树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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