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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手观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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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纪纲 |
一个星期之后,经过晚会导演组的集体审看,这部舞蹈作品顺利通过。看完表演后,大家还给它定了名字,叫《千手观音》。
刘露:张继刚在那次审看之后,大大的表扬了我。说非常的好,刘露,你就按照这种感觉走下去,往下。
接下来,又是两个月的艰苦排练,这部12人版的“千手观音”最终编创完成,在晚会上首演并获得好评。2000年9月,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我的梦》大型晚会赴美国7个城市进行巡回演出,《千手观音》成了美国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焦点。
刘露:在美国非常的轰动,当时我没有去。
因为刘露当初只是应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邀请临时加入晚会创作组,换句话说,她就是去帮忙的,节目排好了,她就回到了自己的单位。不过在随后的几年当中,《千手观音》经历了几次调整,他们还经常叫刘露过去帮忙。
刘露:所以说我都觉得很奇怪,到了2005年春晚的时候,我的名字突然就没有了。
刘露讲述了她编排《千手观音》的经过,直接把矛头指向了张继刚,那么,真的是张继刚窃取了刘露的创作成果,只是一个名不副实的编导吗?对于刘露的这种公开指责,张继刚又将如何回应呢?
张继刚:我首先想给你表达的是,从2005年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之后,就像报纸上所写的那样,千手舞出万般麻烦。我没有想到作为一个舞蹈千手观音的编导,会怎么得到赢来这么没完没了的一种,对我的一种歪曲、误解、诽谤。
针对刘露的公开质疑,张继刚明确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张继刚:我们应该尊重事实,尊重历史。舞蹈千手观音从创意、构思和作曲、舞美、灯光、服装、演员全部打交道,主宰负责的人是编导,也就是我在做的。
张继刚向我们讲述了他与《千手观音》的渊源以及创作灵感的由来,他说自己早在1996年的时候,就萌发了创作这样一部舞蹈的想法。
张继刚:在那年我的父亲正好生病。所以我就一边搞创作,一边就频繁地往山西跑。
张继刚说,他回到山西的那段时间,父亲的病情一旦稳定下来,他就开始到外面采风。那一年,他几乎跑遍了大同、五台山、太原等地所有的古建寺庙,对那里的雕塑和壁画进行认真地揣摩,就是在那个时候,创作的灵感突然闪现出来。
张继刚:我可以很坦率的说,是千手观音的这一个塑像给了我巨大的冲击力。
也就从那刻起,我感觉到如果一个艺术家,能够把一个静态的一个千手观音这样的形象,如果让它形成一个舞蹈的景象,将会多么的绚丽多姿。
后来的几年由于工作很忙,张继刚一直没有机会实现这个愿望,不过在这中间他一直没有停止素材的积累。2000年,他受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邀请,担任“我的梦”大型文艺晚会的艺术指导,他才真正开始了舞蹈创作。可是自己根本没有那么多时间亲自指导演员排练,在这种情况下,他想出了一个主意。
张继刚:是我通过李富祥同志把刘露请来当聋哑人孩子辅导老师的。/我把舞蹈编出来,我把动作编出来,教给了刘露和手语老师王晶。/由她们再去辅导我们的残疾人孩子。这就是那样的一个过程。
《千手观音》究竟是谁创作的,谁才是名副其实的编导呢?眼下张继刚和刘露两个人是各执一词。而且我们也发现,在2000年《千手观音》编创成功以来,所有的节目单、宣传册、海报等公开出版物上,署名一直是“艺术指导张继刚,指导老师刘露等”,直到2005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上,才开始正式署名“编导张继刚”,但是在字幕中已经没有了刘露的名字。
刘露:因为我在想,这个东西是你自己的,你怎么突然之间,就像我的孩子被别人抢走了一样。
2005年3月,北京市版权局先后为舞蹈作品《千手观音》颁发了作品登记证书,作者为张继刚。听到这个消息,刘露再也开始坐不住了。很快,刘露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自己为舞蹈作品《千手观音》的作者,判令张继刚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5万元。
走上法庭,原被告双方就得分别提交证据。首先,刘露提交了她保留的一批舞蹈手稿和排练草图,我们来看一下,上面画的都是舞蹈的形体动作和队形变化的示意图,与之相对应的是,张继刚也提交了一批手稿,说是他当初编创《千手观音》过程中绘制的备忘手稿,上面标有12种手臂动作造型和22种队形变换的示意内容。
法官:尽管当事人双方都向法院提交了草图,但是仅凭草图很难确定草图绘制的究竟是舞蹈的排练过程,还是舞蹈的编创过程,存在着两种可能的结论,因此只凭这个草图,是不能够确定这个舞蹈究竟是谁编创的,谁编导的,因此呢,这个事实还要结合其它的证据来加以判断和分析。
这位法官介绍说,本案审理的关键在于证人证词,这是证明创作事实的主要证据形式。于是,张继刚和刘露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一个人,她就是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舞蹈老师兼手语老师王晶。
张继刚:王晶也是一个舞蹈演员,可以说千手观音从一开始到现在,王晶一秒钟都没有离开过。
刘露:她当时一直陪着我,从我开始进入,一直到最后,她就一直陪着我,她是最了解这个事情的人。
采访的时候,记者找到了王晶,针对我们提出的问题,王晶说,《千手观音》所有的创意、所有的舞蹈动作都来自于张继刚,她和刘露当时的身份是负责排练的老师。
王晶:他(张继刚)有个专门的创作室在那儿,他把他编好的动作,教给我、教给刘露老师,第二天再由我和刘露老师去排练。
王晶回忆说,那段时间张继刚总是白天有事在外面忙,只能趁晚上的时间回到创作室,把她和刘露叫过去,除了给她们讲解具体的动作要求,还往往要亲自演练和示范。
王晶:你比如说一些卧佛啊,很多很多的一些姿态,他都自己亲自去试,怎么样漂亮、怎么样美,怎么样有感觉。亲自在那儿做,一个一个动作做。
刘露:如果你有那个时间教给我的话,你为什么不去面对演员教呢?他怎么把一个12个人的群舞教给我,可以想像,不是搞舞蹈的人也可以想象。那真是很可笑的一件事情,他说出来就很可笑。何况舞蹈编导的创作过程是必须要舞蹈编导去面对演员创作,到排练厅去面对演员创作。这是任何一个舞蹈编导都打破不了的规律。
针对刘露的质疑,张继刚是这样说的,当时他担任总政歌舞团的副团长,手里有一摊工作,当时他还兼任晚会的艺术指导,所有的节目都需要他来把关,所以他每天非常忙。正因是这样,他才找来了刘露和王晶,由他们去手把手地教演员排练。不过在这当中,只要他能抽出一点点时间,总是要去排练厅去看一看,亲自去给演员们做示范。
张继刚:我经常去排练,也就是一般来说,给她们排练,排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定稿以后,让王晶和刘露带着孩子继续熟练
王晶:他只要是总政那边没有事情,他经常会偷着跑出来。他说今天我又这个会到了,这个事我推了,我就不放心这个舞蹈。
张继刚:什么叫莲花指,什么叫白莲花,一个手一个手给她们练,把她们的肩膀,把她们的手藏起来,然后一个一个的形成莲花的这种,千手观音的景象,这都是我在那里排的。但是我排练的时间,的确没有刘露、王晶,她们是天天带着这些孩子在排练。
刘露承认,张继刚的确曾经亲自去排练厅去看过演员的排练情况,而且提出过一些改进意见,但这并不能说明舞蹈就是他创作的。
刘露:他艺术指导,这就是他的职责所在,他必须要做。他不光是看我的节目要这样,他看别的节目都是这样一个流程。比如说他还会去指导周舟,周舟在指挥的时候,他会去告诉周舟怎么样做。
那么,如果说张继刚当时的身份是艺术指导的话,刘露的身份又是什么呢?
王原:那时候刘露是排练老师。
王原,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顾问,他说,《千手观音》这个舞蹈作品的创意最初来自张继刚,在后来的试排当中,具体的舞蹈动作、队形变化、造型连接和节奏处理也完全来自张继刚的创意。
王原:你整个舞蹈的思路是什么样的,应该是分几段,应该是怎么样,所有的其它服装、音响、背景,都怎么配合,这些都是在主创他的思想、他的编导里面,
王晶:因为是这样的,当时定的编导就是张导,你刘露只是一个排练老师,排练老师只是执行编导的意图的。
张继刚:关于编导和排练老师,或者叫辅导老师的关系,就如同音乐界的作曲和指挥的关系一样。
在采访的时候,应记者的要求,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还安排了这位名叫李国岩的演员接受了我们的采访。
李国岩:当时是12个女演员在场,当时王晶老师是做我们的手语老师,协助排练。刘露老师是作为我们的排练老师,张继刚老师是只要有时间的情况下,就会在百忙之中来给我们进行千手观音的指导和教千手观音的动作。
但是,刘露却说,当时她所承担的工作已经不仅仅是一名排练老师,因为《千手观音》的主要形体动作和队形变化都是由她自己编创完成的。
刘露:在我进入之前,这个节目根本就不存在,那我去排什么节目,去排什么千手观音啊?你张继刚这个节目都没编出来,我怎么当排练老师啊?对不对?这么一个千手观音,那么美、那么柔美的那么东西,我觉得也不像是一个男的编的,对不对?要是外行看的话,也会这么觉得。
在舞蹈界,人们通常把一部舞蹈的创作者称作编导,那么,什么是编导呢?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六项规定: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从这个定义来看,刘露和张继刚都说自己才是《千手观音》的编导,就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曾经在舞蹈动作如何衔接、姿势如何设计、表情如何表现等方面进行了创作。
在诉讼期间,刘露向法院提交了证人证词,7位当年参与《千手观音》舞蹈表演的演员在证词中说,舞蹈《千手观音》是由刘露老师于2000年7、8月份编排的,当时的情况是边修改边排练。
刘露:我一直跟她们在一起,我一直在编排这个节目,她们才是亲身经历了,整个我编排的过程,是最应该说话,站出来说话的人,对不对?
针对刘露提交的证言,被告张继刚也提交了多位证人证词。其中在法院开庭期间,中国特殊艺术协会副主席刘小成、残疾人艺术团顾问王原、手语老师王晶和演员邰丽华等人还出庭作证,他们在证词中陈述,《千手观音》最初的创意是张继刚提出来的,经张继刚同意,刘露以排练老师的身份参与进来,在编创及排练过程中,张继刚把舞蹈的构思和想法交代给刘露,由刘露来指导演员排练。
《千手观音》这个舞蹈的主题是什么您知道吗?很美的一句话:只要你心地善良就会有一千只手来帮助你。王晶在出庭作证时说,这个主题是张继刚提出来的。那么在这里我还想起了另一句话,为刘露出具证言的7个演员当中,有人是这样写的:“还记得刘露老师感冒时坚持给我们编出半臂观音的动作,我们大家都觉得美极了”。《千手观音》是很美的一部舞蹈作品,在它的幕后站着一批曾经付出过智慧和汗水的人,那么谁是它的创作者,法院将会做出怎样的裁决呢?
2006年9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
法官:刘露一方的证人没能具体地对刘露是如何编创的这个舞蹈过程作出说明,那么相比之下,张继刚一方的证人在证明张继刚编创舞蹈过程的情况,他还是比较具体的,包括比如半臂观音、半扇观音,还有什么莲花观音等一些动作、造型的具体的设计过程,那么法院也是根据证据情况,最后还是认为张继刚一方的证据优势大于刘露一方的证据,那么在这个情况之下,证明还是张继刚一方的证人证言成立。
法院判决:驳回刘露的诉讼请求。
刘露:我不求别的,我只是想,只是想有一天这些事情,大家都明白/就前两个月,我还在为他们残疾人艺术团做贡献,还在为北京市残联又编了一个节目,不惜任何代价。因为我看见她们我确实有感情,我看见这些聋哑孩子我就有感情。后来我还跟他们讲,我说不管事情的结果怎么样,我说我想以后有机会的话,你们找我去做什么,我还会给你们做。
刘露的生活已经平静下来,可是,张继刚的麻烦还远远没有结束。2006年10月,他再次被告上法庭,原战友歌舞团的舞蹈编导茅迪芳在起诉时说,〈《千手观音》剽窃了她于1987年创作的舞蹈作品《吉祥天女》。
张继刚:有一天,我的妻子有问我,说你今后,你还能创作出比舞蹈千手观音更好的作品吗?我说你已经是我几十年的妻子,对这个问题不要怀疑,我一定会创作出来的。她说那好,你以后还会有纠纷。
刘露:我觉得对我们,就是说搞舞蹈这一行业,是一个,我觉得是一种推动。什么推动呢?就是说要学会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千手观音》舞动的纷争,对于当事人来说,的确给他们带来了烦恼,但是正如刘露说的那样,它在推动我们的文艺界,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思,用规则来营造一个健康的文艺创作环境,我们的希望,我们的艺术家们在这样一个创作环境中,能够为我们创作出更多的像《千手观音》这样的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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