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西部运管人员急剧膨胀 交通部和中编办展开论证 酝酿指导意见 记者发现一些人———
4月3日,记者从交通部获悉,目前该部相关部门和中央编制办公室正在就我国交通运管系统的人员身份、编制人数等问题,进行研究和论证,以期共同出台针对该系统人员编制的指导意见。
交通部专家表示,如果该意见能够顺利出台,将对目前我国中西部普遍存在的运管人员急剧膨胀问题,起到政策参考和导向作用。
中西部的交通运管系统面临着怎样的尴尬现实?据记者了解,有的地方人员超过应有比例的近6倍,为了执法时能“震”住个别较真的司机,有的执法者在街上的劳保用品商店购买制服和领花,在没有执法任务时,这些人脱下制服,在街上摆摊卖馒头度日。
这种被专家称为“畸形”的怪现象是如何产生的、又将如何解决呢?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迫于生计
执法者卖馍度日
3月30日一大早,趁着卖馒头的间隙,冯梅从腰间掏出手机,拨通了县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所(简称运管所,下同)一位负责人的电话。电话接通后,她有所避讳地躲到一辆三轮车后面和对方通话。
几分钟后,她轻轻摇了摇头,继续招徕顾客。在国家级贫困县河南省太康县城,没有人会注意到冯梅这个简单的动作,也很少有人知道她的实际身份———交通局运管所的“运管执法人员”。
刚才的电话是冯梅打给领导询问近期是否有执法任务的。“执法者”何以到了等领导通知再去执法的地步?用冯梅的话说———“运管所有300名工作人员,都去的话,连站的地儿都难找,任务又不是天天有,去那里干啥?”
尽管到了这种尴尬的地步,但冯梅和单位许多蹬三轮、练摊儿的同事一样,对外介绍身份时,依然称自己的职业是“交通局执法者”。
然而,这些“执法者”却过着这样的生活———每月工资平均不足百元,单位没有福利和劳动保障;没有上班时间,也没有作息制度,所有的工作就是等到通知、有了任务后,上路“执法”。
工资收入
曾经高过公务员
“运管系统的人员膨胀问题,在我国许多省份和地区存在。”交通部规划研究院主任工程师谭小平告诉记者说。
据记者了解,我国交通局运管所(部分地区称“运管站”)系统成立于1984年,职能是征收汽车运输管理费用(以下简称运管费)、客票附加费、货运附加费和拖拉机养路费等四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此外,该所受交通局局机关委托,拥有上路稽查偷逃以上四项费用的行政执法权。
但运管系统是地方政府核定的“交通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地方财政预算外编制”。预算外编制的事业单位,意味着在这个系统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自己挣钱养活自己。
作为执法单位的运管所是怎样挣钱养活自己的呢?目前拥有630名职工的河南省邓州市(县级市)交通局运管所党总支书记李西歧,向记者介绍了我国县级运管系统挣钱的“一般方法”:按
照规定,运管所征收的货运附加费、客票附加费要全额上缴国家财政,汽车运输管理费和拖拉机养路费返还县交通局70%,部分县级政府还要从70%中扣除10%划入本级政府财政,余下的就是运管所的“净利润”。
如此高的返还比例,令运管系统成立之初的十年间,成为很多人羡慕的好单位。据在太康县运管所担任过中队长职务的王长宏介绍,在上世纪90年代,当许多公务员拿五六百元工资的时候,他们的收入就超过了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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