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保险业相继夺得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人)资格之后,信托业也将正式扬帆海外。
昨天,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颁布了《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符合银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托公司将可以进行海外投资。
根据《暂行办法》,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的门槛主要包括三大因素:一是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二是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提足各项损失准备金后的年末净资产不低于其注册资本金。三是最近两年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此外,信托公司还必须配备能够满足受托境外理财业务需要且具有境外投资管理能力和经验的专业人才,具备满足受托境外理财业务需要的风险分析技术和风险控制系统。同时还要具有满足受托境外理财业务需要的营业场所、计算机系统、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相关设施;在信托业务与固有业务之间建立了有效的隔离机制。
作者: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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