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华股份(现名ST丰华,600615)和海鸟发展(600634)两家上市公司被股民诉上法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上述两案,两案都将于5月23日开庭审理。就被起讼一事,ST丰华证券事务部有关人士在电话中表示,并不了解此事。
海鸟发展相关人员则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尚未接到相关法庭传票。股民周某的代理律师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丰华股份从2000年至2003年间一直存在虚假陈述行为。而股民周某等二人正是根据丰华股份的信息披露,分别购买了丰华股份流通股2.38万股及3.6万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基准日计算,周某等因丰华股份虚假陈述导致了投资损失合并超过58万元,周某等因此对丰华股份依法起诉。与丰华股份虚假陈述案件同时受理的,还有海鸟发展“虚假陈述”赔偿案。海鸟发展股民的代理律师张瑜分析认为,海鸟发展从2002年至2003年间一直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周老先生(非前述丰华案之周某)正是根据海鸟发展的信息披露,先后购买了海鸟发展发行在外的流通股股票1万股,因虚假陈述导致损失3.8万元。资料显示,丰华股份、海鸟发展此前均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其诉讼时效到期日分别为2007年5月10日和2008年10月11日。事实上,ST丰华、海鸟发展并不是国内首家因虚假陈述而被起诉的上市公司。近年来,包括ST嘉宝、大庆联谊、科龙电器、ST银广夏等一批上市公司,都曾因虚假陈述被告上法庭。证券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法院通过判决形式全面支持投资者,给弄虚作假的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但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等问题,依然是目前证券市场发展的一大障碍,而违规成本过低,则是其中重要原因,监管部门如何通过法律法规及有效监管,还股民们一个信息披露完整、真实、透明的市场,成为投资者的共同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