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在机场高速路视察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违法广告牌
年赚400万
政协委员视察发现三路段户外广告无一合规矩 市市政管委:非法户外广告6月底前全强拆
一块违法的“擎天柱”式广告年收益竟然可达到400万元!昨天,部分市政协委员前往中关村、东三环和机场高速路视察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时向记者透露,机场高速路边上一个单立杆式违法广告牌年收益可达400万元。部分委员批评政府有关部门执法不力。市市政管委负责人表示,本市广告整治将从程序上进行改革,广告审批将改为招标拍卖。
委员点评 违法广告存在三大乱状
现状1:建筑物外窗贴满广告
地点:中关村大街
近两层楼高的巨幅商业广告矗立在步行街入口处,旁边大厦的窗户上贴满了各种品牌广告。
委员点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落地户外广告的面积不应过大,影响景观环境,巨幅广告设置在步行街入口亦存在安全隐患,建筑物外窗上不得设置广告。
现状2:广告牌间隔密度太小
地点:东三环辅路(长城饭店边)
面积达5平方米的医院灯箱广告排满街头,间隔还不到10米。
委员点评:面积5平方米以下的落地灯箱广告间隔必须不少于100米,面积在5平方米以上的间隔不应少于200米,这主要是从市容和行人安全方面考虑。
现状3:广告牌“侵占”绿化带
地点:机场高速(距收费站1公里)
全长18.7公里的机场高速路号称“国门第一路”,沿途矗立着多达91块大型单立杆广告牌(俗称“擎天柱”),平均每200米有一块巨幅广告牌。而在临近收费站处,平均不到50米就有一块,且全部矗立在绿化带上。
委员点评:机场高速是违法广告的重灾区,按规定这种单立杆大型广告必须间隔800米以上才能设置一个,而且不能占用绿地,与道路还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这条路绝大多数“擎天柱”都是违法建设。
委员建言
批准违法广告
部门应被追责
白崇智委员建议说,有关部门需要下大力气端正态度,下狠心治理违法户外广告,监督建设违法广告的单位进行拆除工作,今后不符合规定的户外广告均不应批准设立,私自建设的不仅要拆除还要受到处罚,批准设置不合规定的政府部门也要追究其责任。
现场调查 三路段户外广告无一合规矩
昨天,市政协委员视察的三处路段都属于本市交通流量很大的地点。规划设计方面专家、市政协委员白崇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委员们在三处路段看到的户外广告牌几乎没有完全符合规定的。违法户外广告因何治而不止?白崇智委员说,户外广告的管理问题由来已久。户外广告的管理本身就是政出多头,一个小牌子有多个婆家。“有这么多部门都能管也就意味着可能大家谁也不管。比如东三环那些医院灯箱广告,规定至少间隔100米,可它是10米一个,当初这是怎么批下来的?怎么就建起来了呢?”他说,“我们还是太需要执法如山的‘黑脸包公’了,那些有审批权限的政府部门如果严格按照规定审批、监管,履行自己的职责,违法广告怎能泛滥?”
委员揭露 公益广告偷偷变身商业内容
白崇智委员表示,4月1日以来市政府大力推动强拆违法户外广告,是好事但也是件不容易做好的事情。“为什么?我看还是因为纠缠不清的利益关系。”他透露说,一般而言,在那些好地段的单立杆式巨幅广告年收益可达400万元之多,那些地段位置一般的至少也能有100万元左右的效益。这笔不小的收入成了违法广告越来越多的动力。
每一块非法广告牌背后都代表了谋求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一些单位甚至以做公益广告之名大做商业广告文章。“明明是新设置一块公益广告,可没两个月,公益内容就变成了商业内容,社会公益是假,经济效益是真。”而一些政府部门视而不见,甚至个别可能从中谋取利益,有些地段的广告没有政府部门点头就设立不起来,政府部门首先要自律,自己不能在经济利益面前走偏,否则就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
权威回应 广告审批将变招标拍卖
市市政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计划,从1月初至3月底,对违法户外广告,将按照规范要求动员企业自行拆除。从4月起至6月底,对不符合规划又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将实行强制拆除。今年“十一”前将进行检查验收,最终实现规划。目前,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朝阳等区已按照区为单位开始了对于户外广告的拆除工作。目前,市市政管委正在同有关部门制订方案,预计4月中下旬将对违法广告牌进行史上最大规模的整治。
今年年初的市政工作会议上,市市政管委主任陆海军透露,为走出以往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怪圈,此次广告整治将从程序上进行改革,从过去的“广告审批”改为“招标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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