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场口派出所民警展示便携式头盔摄像头。 本报讯 (记者 冯超实习生郝旖旎)渝中区公安分局昨天宣布,即日起,渝中区110处警时,将使用一种微型摄像机,进行现场取证。
记者看到,这种微型摄像机相当小,民警可将其固定在头盔上,而勿需手持。据渝中区公安分局介绍,在处警时使用摄像取证有两大好处:一是警方为纠纷双方固定了证据,不会造成“说不清”的情况;二是民警在执法时必须符合规范,否则市民也可根据摄像的证据进行投诉。
据介绍,与这种摄像机一道发给民警的还有一本“民警处警文明用语手册”和“处警规范要求”。渝中警方表示,110民警处警使用摄像机,执法透明度更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