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晓明 夏盘林记者仲文卿)近日,镇江市认真执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批示精神,根据当前旅游旺季的实情,采取五项举措,切实加强因公出国(境)监督管理。
一是事前监督检查。
二是加强审核管理。把因公出国(境)管理列入外办纪检组的重要职责,纪检组长兼管因公出国(境)工作。凡出访请示件、任务批件由纪检组审核备案,协助市纪委纠正和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不正之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目标落实。
三是制度规范。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出访次数和时限要求,实行刚性约束;强调领导干部出访要有计划、有内容、有实效,坚持“必需、有效”原则;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各项制度,严肃外事纪律,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加大因公护照、通行证收缴力度,保证收缴率达95%以上。
四是跟踪监督检查。组团出国考察时,有条件的应配有一名纪检监察员随团出国,其主要职能是做好出国考察人员的跟踪监督工作;出国考察人员出国前组织应找其谈话,交代外事纪律;出国考察人员回国后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在国外执行外事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情况。五是加强因公出国(境)后续管理。各级党组织应将党员领导干部在外事活动和国际经济交往中的廉洁自律情况随时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廉政考核和选拔任用的依据。市纪委、外办、外经局每年组织对因公出国(境)成效考核,检查项目成功率,提高出访成效。对部门组团三次以上无出访成效的,暂停审批新的出访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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