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何璐 本报记者 陈刚
昨晚8时起,成都交警二分局在辖区川陕路、新成彭路、商贸大道等主要路口路段展开了“狙击灯光杀手”专项整治。截至昨晚10时记者离开时,共有30余名大货车驾驶员违法被抓“现行”。
昨晚9时左右,记者刚来到商贸大道路口,就看见许多大货车开着远光灯来来往往。正在接受处理的一名大货车驾驶员对记者说:“他们都晃远光灯开车,我肯定也晃噻!看哪个把眼睛先晃花!”纠正违法的交警听后立即说:“他晃你也晃,出了事故咋个办?”大货车驾驶员默不作声。在昨晚的专项纠违中,共计30多名机动车驾驶员被交警摄像机现场挡获,他们都将面临相应处罚。交警二分局一大队副大队长赵云飞分析说,两车相会错车时,根据车速的快慢,双方驾驶员眼前均有一定长度的盲区,加上驾驶员眼睛受强光刺激后还会有一个瞬间适应恢复过程,使驾驶员难以看清前方道路情况,极易造成两车擦挂、碰撞、撞人事故,“所以,所有驾驶员在夜间行车应按道法有关规定使用灯光,文明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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