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施水泉记者史洁)早已全面叫停的海丝螺前天又在北京冒头。据新华社消息,目前,北京未发现群体食用海丝螺中毒现象,此前卫生部门收治的6名中毒者已全部治愈。
杭州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专家告诫市民:千万别食用有毒海丝螺。专家介绍,海丝螺是织纹螺的俗称,盛产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这种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有指甲盖大小(见图)。
海丝螺在生长过程中,因摄取赤潮中的有毒藻类而被毒化。
它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毒素是麻痹性贝类毒素,类似于河豚鱼毒素,食用后可引起神经性中毒。这种毒素即使经过高温烹饪、烧熟煮透后也不会消除或减弱,仍会引起较强烈的食物中毒反应。
我省沿海地区以前有食用海丝螺的嗜好,并有中毒死亡的报道;杭州市民没有吃海丝螺的习惯,因此在农贸市场上很少见到它的踪影。早在几年前,我省卫生部门已下发规范性文件,禁止销售海丝螺等有毒有害食品。由于海丝螺属于低档海鲜,往往在大排档“现身”。同时,海丝螺还有海狮螺、麦螺、白螺、割香螺、甲锥螺等一堆俗称,市民一定要仔细辨别。一旦发现有人销售,可向所辖的区、县(市)、市卫生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96301(全省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