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日前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对转让股份基数的确定、短线交易禁止期的计算、交易窗口的选择、股份变动的及时披露等多个事项做了明确规定。该《管理规则》的颁布实施将有效遏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超比例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或在六个月内进行短线交易的违法行为。
主要内容:以上年末高管所持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小额持股(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股份发生变动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份变动的数量和价格;多次买卖的短线交易限定最为严格;避免高管利用信息优势自我牟利,设置禁止股票买卖窗口期;深市上市公司通过技术锁定可实现事前监管。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