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台州记者 孙自鸣
本报讯 案子审结了,双方结怨也更深了。通常,打官司的时候,法官虽然能判出个胜败来,却难解当事人的心结。
其实,并非所有纠纷都非得闹上法庭,如果能调解达成和解协议,让当事双方都能接受,心服口服,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4月6日,台州黄岩区诉调联动调解中心,在黄岩区人民法院举行了启动仪式,目的是让更多纠纷通过调解解决,这在全省还是首家。
家务事、刑事案都能调解
黄岩区诉调联动调解中心是个专门负责调解纠纷的机构,由黄岩区综治办、司法局、法院共同成立,所以叫联动。
该中心的特点是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相结合,工作人员由在职和退休的政法干警及法律专业人士组成,设在法院办公,在乡镇街道设工作站,在村、社区、企业设工作室,形成覆盖全区的诉调联动网络。
黄岩区诉调联动调解中心副主任娄志庆说,调解中心受理范围为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和已进入执行程序有和解可能的案件,小到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大到打架斗殴的轻微刑事案件,没进入诉讼的可以调解,已经起诉了,如果还没有开庭,也可以调解。
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说,成立几天来,已接到近十起案件,目前已成功调解了5起,都是离婚案。
调解有什么好处?
人民调解员陈志敏说,调解解决纠纷的好处比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三:
一是不伤和气。许多人一辈子不会上法庭,把打官司看得很重,尤其是农村人不乐意当被告。起诉对方,也多是出气或者赔钱,判完了,关系也彻底完蛋了,一辈子结怨。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往往会握手言和,达到了赔偿的效果,又有利于社会和谐。
二是方便快捷。法院受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开庭,再到判决,需要一定时间,如果积案太多,拖得更久,对原被告的时间和精力消耗很大。调解可在村里和社区当场进行,谈不拢,还可去上一级调解,方便快捷。三是省钱。向法院起诉,请律师要钱,诉讼费也要钱,调解达成协议只需少量的调解费,远少于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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