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派记者 海冰通讯员占涛、余乐、秦基楚报道:曾称霸一方、肆意妄为的“汪红庆等涉黑团伙案”,昨日在红安公开开庭审理。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该团伙为害红安五六年之久,20名成员犯有实施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6项犯罪活动。
据公诉机关指控,汪红庆团伙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成员固定。该团伙自2001年起就开始存在,到2004年年底,以汪红庆为首,以董福春为辅,李某、秦某为谋士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已正式形成,团伙另有4名骨干、6名积极参加者和6名普通成员。该团伙一直在红安县城为非作恶,多次实施故意伤害,至少致一人死亡、十余人受伤;还通过开设赌场、放码、敲诈、收保护费、寻衅滋事等,非法敛财近九万元。
因该案案情复杂,被告人较多,预计庭审将持续4天。此外,因该案被害人家属还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法庭将一并进行审理。
据了解,这是红安县建国以来首例涉嫌黑恶势力团伙杀人案件(本报2004年11月曾作报道)之后的第二例大案。据介绍,2006年4月29日晚,该团伙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案发后,红安警方紧急出动160多名警力,当夜即将汪红庆及多名骨干在内的11名团伙成员一举抓获。随后经过8个月艰苦侦查,20名成员全部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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