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到宜宾岷江北岸崔科山凉姜沟一带墓地扫墓的市民向记者反映,当地村民每年清明和春节期间,都要向扫墓的人收取每座坟墓10元的“锄草费”,又叫“防火费”,只出具一张收据,收据上盖着村民社的公章。市民们质疑:村民社有无收费的权利?
4月8日,记者来到该墓地。
据吴桥村第二社社长梁庆斌介绍,该村民社境内共有一千多座坟墓。由于山林密集,前来扫墓的市民防火意识差,社里为完成上级部署的防火任务,“每年都要派出大量的人巡逻防火”,并要在道路和坟冢周围铲出隔离带。“工具需要资金,人员要开工资。”于是,社里就通过村民自治条例决定,每年春节、清明期间对上坟的市民收取锄草费。翠屏区白沙湾街道办事处接到记者反映后,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该办事处负责人称,吴桥村二社所在的位置森林防火要求高,村民社收取“防火费”用于护林防火,系自行决定的,未向街道报告。调查属实后街道办事处已要求该社立即暂停收费,待规范后再决定是否收取。文/图记者陈章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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