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和林业局联合下发通知,禁止学校组织学生参与扑火活动。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签订防火安全公约,严禁学生携带火种、火具、火药和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山(或林地)游玩。学校组织郊游、祭扫烈士墓等野外活动要制定应急预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在活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防止引起森林火灾。如果发现林火,要迅速组织疏散,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坚决禁止组织学生参与扑火活动。出现火灾情况,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对因迟报、瞒报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将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记者李凤通讯员 白新奎编辑:傅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