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补贴每月提高到800元
财政代偿助学贷款2000元/年
早报讯(记者康云)今年,我省计划招募380名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欠发达地区。其中,80名前往宁夏服务,300名前往省内三明、龙岩、南平、宁德等欠发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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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福建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联合宣布,2007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和欠发达地区招募工作启动。
据悉,招募的这些大学生志愿者主要任务是在当地开展为期1—2年的支医、支教、支农等服务。今年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范围扩大,在招收应届生的同时,也招收往届生,不过年龄不能超过30周岁(1977年12月31日以后生)。
与往年相比,今年志愿服务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志愿者的生活补贴从每月600元提高到每月800元,每人每年还有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补贴和200元的交通补贴;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等有关政策;实行贫困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志愿者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地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在服务单位的,在服务单位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直接办理就业手续。同时,在研究生和公务员报考上,志愿者也可享受优惠。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志愿者,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愿意到基层服务的,可以保留研究生学籍至其服务期满。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省、设区的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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