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违规引发严重事故,将追究法律责任
新快报讯(记者 许力夫 通讯员 杨绮薇 潘耀清)针对我省部分学校防雷安全意识淡薄,防雷装置不完善等现象,省气象局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省教育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教育系统防御雷电安全工作作出明文规定。
《通知》提出,防雷安全装置实行每年一次的年检制度,各市(区)所在地学校及高等院校必须定期向所在市(区)防雷设施检测所报检,及时发现和排除防雷安全隐患,有效减少雷击事故的发生。雷灾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向当地防雷减灾机构报告,保护好现场,由防雷减灾机构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勘察、取证,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法。因雷击造成人员伤亡或爆炸引起火灾的,要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如因违反有关规定导致雷击引起火灾、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等严重雷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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