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黄墩良)一个车库一个月的用水量竟达1755吨,水费4036.5元。这事就发生在市民阮先生身上。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要赔偿阮先生的水费损失,开发商不服,已提起上诉。
2003年8月20日,阮先生与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龙公司)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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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便于缴纳水费,阮先生在工商银行设立账户,由银行代缴车库的水费。阮先生清晰记得,从2004年2月至2005年11月间,车库的水费月均23元。但2006年,车库的用水突然增加至149吨,水费361.6元。这让阮先生非常奇怪,因为车库平时很少用水。
谁知,紧接着7月份,阮先生的车库用水量竟然突飞猛进,高达1755吨,水费共计4036.5元。这和以前相差了一二百倍。阮先生赶紧向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鲤城区亿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龙物业)反映。双方共同沿着车库水管埋设线路查找原因,最终在车库后发现埋在地下的水管破裂。原来问题就出在这里,水管破裂后,自来水就日夜不停地流淌出来,渗进绿化带。
经现场勘察,紧贴破裂水管的正上方,是与水管平行铺设的石条。阮先生认为,水管之所以破裂是因为该段水管的正上方砌了几根长方体的重石条,这些石条属于亿龙小区绿化带组成部分,为该小区的公共设施。他认为,亿龙公司和亿龙物业在该处的公共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管理环节上存在过错,应对他的损失承担共同赔偿责任。为此,阮先生将亿龙公司和亿龙物业告到丰泽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亿龙公司在铺设石条时造成阮先生车库外的水管损坏,而由于水管损坏导致阮先生的水费损失,因此亿龙公司应承担修复水管和赔偿损失的责任。阮先生未能举出亿龙物业与他车库的水管损坏有因果关系的证据,故对其要求亿龙物业赔偿损失的请求不给予支持。法院一审判决,亿龙公司应为阮先生更换车库外面破裂的水管,还得赔偿阮先生水费损失434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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