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结束已逾一周,记者在天津市地税局了解到,天津市共计3万余人完成个税申报,基本完成申报任务。但还是有部分高收入者没有进行申报,滨海新区各所属地税分局正在积极整理资料,准备约谈未申报者,并依法对未申报者进行处罚。
据了解,塘沽区、天津开发区、大港区等地税分局也都在继续以电话的形式联系已掌握的未申报者,打消他们的顾虑,完成纳税的义务。“目前来申报的纳税人主要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私营企业主、律师、医生以及自由职业者,且很多人选择网上报税,最大限度保护个人资料的私密性。”天津开发区地税分局税管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规定的12万元是指个人所有收入,这其中即包括工资,也包括各种投资所得收入,但这部分收入税务部门很难掌握,因此有很多高收入者把隐性收入排除在申报项目之外,造成个税申报上的不公。税务部门在积极宣传,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基础上,也将加大对这一问题的核查力度。”
此外,塘沽、大港两区都成立了专门小组进行高收入人群税务征收工作,在截止的期限过后,认真核对资料,再次联系未申报者,并正在确定处罚办法。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使用网上报税的同时,还有很多人选择了专职税务师代理报税的方式,不仅保持了私密性,而且免去了自己办理的烦琐。“截止到4月2日,我已经代替十几位客户申报了个人所得税,这些人一般工作都十分繁忙,且很多人所在企业虽然注册在天津,但实际工作却在北京等地,此外他们对申报程序也很模糊,因此就让我们代理申报,省去了很多麻烦。”一位在天津港保税区多年从事企业税务顾问工作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代理的企业中,很多高收入者不知道如何计算收入情况,造成无法及时申报,还有的人不知道如何填写申报表,这些都阻碍了申报工作的开展。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同时还将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曝光。
(张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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