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权法院大法庭10日作出判决,禁止英国妇女娜塔莉·埃万斯使用她和前男友于6年前冷冻的受精胚胎怀孕。
埃万斯曾患卵巢癌,当母亲的唯一途径是利用癌症治疗前与前男友完成的冷冻胚胎怀孕。然而,无论是英国法院还是欧洲人权法院都认为,如果没有前男友的允许,她就无法实现当母亲的梦想。
官司打了5年
事情要从7年前说起。
埃万斯来自英国威尔特郡特罗布里奇。2000年夏天,她和男友霍华德·约翰斯通订婚。
一年后,她被确诊卵巢癌。考虑到治疗癌症将使她的生育能力受损,埃万斯和约翰斯通决定培育试管婴儿。
医生为他们培育了6个受精胚胎,并将胚胎冷冻储存在巴斯市一家诊所内,供他们在今后需要时使用。
2002年,埃万斯和约翰斯通分手。约翰斯通要求诊所将胚胎销毁,但埃万斯对此表示反对,此后她一直要求利用胚胎,满足自己当母亲的愿望。
因两人在是否使用胚胎一事上意见相悖,埃万斯不得不向英国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要个孩子。
官司一打就是5年。伦敦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均驳回了这起诉讼,埃万斯最后只能告到位于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
女子最终败诉
埃万斯向欧洲人权法院申诉说,英国法庭禁止她使用胚胎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中有关保证“家庭生活的权利”,而且由前男友的意愿来决定她的命运是对她的歧视。
2006年3月,一个由7名法官组成的陪审团审理了诉讼。最终,陪审团以5比2的票数,判埃万斯败诉。
埃万斯最后的机会便是欧洲人权法院大法庭。
埃万斯认为,既然约翰斯通最初同意培育、储存和使用胚胎,就不应该反悔。但英国法律规定,在培育试管婴儿过程中,男女双方中任一方都可以拒绝女方使用胚胎怀孕。也就是说,如果埃万斯想使用当初两人共同培育的胚胎,就必须得到约翰斯通的同意。
约翰斯通则表示,他虽然同情埃万斯的遭遇,但不想因与埃万斯的孩子有血缘关系而产生经济和精神上的负担,他希望由自己决定是否要孩子,什么时候要孩子。
欧洲人权法院大法庭10日作出终审判决,17名法官组成的陪审团以13比4的票数,裁定埃万斯再次败诉。
难以接受事实
参与诉讼审理的法官表示,这起诉讼的内容“无疑在精神上和伦理上都比较微妙”,虽然法院对埃万斯的遭遇表示巨大同情,但法院也要尊重约翰斯通的权利。因为培育胚胎的双方选择为人父母的权利同等重要。
判决结果出来后,埃万斯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个决定让我发狂。我很难接受这样的事实,那些胚胎将被销毁,我永远也不会成为母亲。”
约翰斯通则坦言,判决结果让他感到“解脱”。
英国生育协会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博士托尼·卡兰德说,他同情埃万斯,也理解她为什么会挑战法律。
埃万斯律师的话则耐人寻味:“她的法律努力结束了,但她的遗憾将永远存在。”闫超(据新华社)
4月10日,欧洲人权法院大法庭作出裁决后,英国妇女娜塔莉·埃万斯在伦敦举行新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