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现6人食用海丝螺中毒,已下令禁售,广州市场暂未发现
本报讯记者孙晶、实习生汤璐报道:本月9日北京市食安办发布警示,在全市范围内停止购进和销售海丝螺。记者昨日走访广州市场,并未发现海丝螺的踪影。
海丝螺是织纹螺的俗称,还有海狮螺、麦螺、白螺、割香螺、甲锥螺等叫法,盛产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海丝螺本身无毒,只是在生长过程中摄取赤潮里的有毒藻类而被毒化。海丝螺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毒素是麻痹性贝类毒素,类似于河豚鱼毒素。中毒病人主要呈神经性麻痹症状,死亡率较高。
其实,2004年6月初到7月,我国银川、福建等地都发生了因食用织纹螺中毒的事件。浙江、福建等省已立法或下发规范性文件,禁止在本省销售海丝螺等有毒有害食品。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也曾于2004年7月下发了《关于停止购进和销售海丝螺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北京市范围内停止购进和销售海丝螺。但近日北京市发现了6人食用海丝螺中毒,据了解,尚未发生集体中毒事件,6名患者也已治愈。
昨日,记者从广州黄沙水产市场了解,本市并没有海丝螺大批量销售。在广州的多家肉菜市场,记者看到销售的螺类主要是田螺、山坑螺和海螺。许多消费者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海丝螺。
而据一些餐饮业的专业人士介绍,在一些海鲜大排档包括一些经营潮汕风味小吃的食肆有海丝螺销售,但是由于广州人对其并不感兴趣,所以海丝螺的价格不贵,进货数量也少。有食品卫生专家特别提醒市民,在购买、食用贝类时,要尽量烧熟煮透,不要生食贝类。广州市食安办则回应,暂不发布海丝螺销售禁令,将组织专家研究再作决定。
又讯记者从广州市工商局了解到,工商部门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工商部门展开市场大检查,市场一律不得销售海丝螺。一旦发现有海丝螺销售,将立即要求商家停止销售。市民若发现市场有海丝螺销售,可以拨打12315热线反映,工商部门将立即出动予以清理。(许悦)
(夏天/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