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4月11日电(记者呼涛)针对近期有关部门对松花江流域污染状况检查发现的污染问题,黑龙江省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涉水企业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排除可能影响松花江水安全的隐患。
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召开的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获悉,针对松花江流域防污治污存在的问题,黑龙江省将重点检查《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化工、冶炼、造纸、印染、公路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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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对未经环保审批违法上马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对以试生产为由拖延“三同时”验收的企业停产整治,遏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据悉,此次黑龙江省将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此次排查包括,对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黑龙江省政府要求各地对未履行环评手续的企业一律予以停建、停产,对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予以停产,对2006年挂牌督办未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的企业予以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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