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重查纺企业绩 纺企虚报业绩配额将被收回
商务部发文要求多家纺企在下周一之前补交业绩证明
时报讯 (记者 凌慧珊) 商务部于上周五公布的二次招标最高投标量,由于没有将虚增业绩骗取配额行为的企业剔除出去,遭到纺企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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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重查纺企业绩
广东某大型纺企负责人张先生昨日向记者透露,目前多家虚报业绩骗取配额的企业已收到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纺织品招标办公室下发的一份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被取消配额数量。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姜哲随后向时报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并称“这只是正常工作,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但他拒绝透露更多细节。
另外,来自第一纺织网的消息指出,此次下发的《关于2007年度输美输欧纺织品第二次协议招标中部分企业补报材料的通知》中,提及了对业绩异常企业的处理规定,并指出,如企业逾期未提交业绩证明的,招标委员会将取消相应类别许可数量,最终核定结果将在4月23日前书面通知企业。
纺企:纺配政策亟待完善
“商务部纺配政策有不完善的地方,让某些企业钻了政策的空子!”江苏某企业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在纺织品招标方面,商务部方面似乎有点“儿戏”:二次招标最高投标量公布了,遭到了质疑;很多企业都已完成投标了,现在又要重新调查。“为什么不能在之前将有问题的企业剔除出去呢?”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政策环境,企业的生存环境和发展前境都会受到影响,由此也可以看出,国内纺配改革的力度亟待完善与加强。
而昨日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专家也指出,很多企业在商务部公布分配数字之后都作了生产和订单安排,有些更因为之前的高额配价格,花了很大力气说服客户押后交货日期,这样一来势必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相关链接 商务部对业绩异常企业的处理规定
●有虚增业绩骗取配额行为的单位需在4月16日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资料;
●出货文件方面,则需要提供每单出口业务相关的货物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出口合同、出口发票,以及中英文出口许可证、出口报关单、银行结汇水单、出口外汇核销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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