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清安)“长沙要力争两年内成功创建省级‘金融安全区’,今年底前完成四县(市)市级‘金融安全区’创建。”昨日,市政府提出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目标。
根据部署,长沙将从建设政策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产业环境、金融服务环境等方面着手,逐步建立保障金融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深化金融安全区建设,金融环境建设。
政策环境建设。政府行为规范,无行政干预金融现象;有较完备的促进金融发展的保障和鼓励政策体系,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基本到位;金融债权得到有效维护。
金融支持体系建设。金融的服务、调控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得到长足发展,直接融资比重增加,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明显提高。
金融机构建设。现代银行制度基本建立,农村金融体系初步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健全;资本充足、结构合理,抗风险能力强等。
金融监管。金融机构无重大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经营设施、电子系统安全;金融风险预警及时、处置高效。
风险控制。无金融“三乱”;无重大金融案件和财产损失;金融资产优良;对金融突发事件有快速有效的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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