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清安)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省证监局、省保监局共同拟定了《关于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共23条。
根据《意见》,对用于“三农”的贷款,适当控制利率上浮的幅度,尽可能给农民以利率优惠,减轻农民利息负担。
为方便农民贷款,银行要适当简化贷款抵押担保手续,优化信贷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增强贷款的灵活性,贷款期限的设定要与农业生产周期相适应。信贷资金将重点支持农业结构调整,支持产业化经营。重点支持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规模涉农企业。金融机构将进一步拓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加大对农户住房、大宗农机具、大额耐用消费品、就医、助学等消费信贷的支持力度。同时,拓展创业类贷款,对城镇下岗人员、进城创业的农民提供创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