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宗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大运会知识产权
本报讯(记者刘键)为加强对2011年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确保盛会顺利举行,昨天上午,市长许宗衡主持召开市政府四届五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等3个政府规章,并决定立即向社会公布。
会议分别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草案)》、《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特殊标志保护规定(草案)》和《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广告管理规定(草案)》。根据这些规定,与大运会有关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商业秘密、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将受到保护。具体包括:国际大体联会徽、颂歌、项目命名、项目徽章、国际大体联大学生运动会商标、大运会圣火等名称、图形或其他组合;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的名称、徽记和标志;申办、承办深圳大运会期间深圳大运会申办委员会、组委会自行或委托他人为其使用而开发的徽记、吉祥物、名称、标识、会歌、口号等;深圳大运会组委会举办的艺术表演、拍摄的影视宣传片和其他创作成果;涉及深圳大运会标志的专利产品;深圳大运会的奖杯、奖牌等专用物品的设计等。相关规定明确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深圳大运会知识产权。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于大运会注册商标、伪造或擅自制造相同或近似于大运会商标标识或销售此类标识、未经许可实施大运会专利、在产品包装广告或其他宣传材料上使用大运会专利号等行为都将被视为侵犯深圳大运会知识产权而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涉及深圳大运会及其名称、徽记、场馆设施、设备、用品用具等的广告,都必须由大运会组委会市场开发机构协调、审查,并对广告的承办方案、收费标准、合同以及广告内容、设计、制作、设置等进行审核和监管。
会议指出,开展全社会、全过程、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大运会广告管理,是大运会筹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运会市场开发的重要环节。对此专门制定相关规章,将有利于保障大运会筹备工作健康、有序、高效运行,有利于保护大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树立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健康商业广告市场秩序的良好国际形象。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对三个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立即向社会公布,要加大宣传警示力度、切实加以执行,对于侵权行为,要曝光典型、以儆效尤,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同时要提请市人大进行相关立法,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效力。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批准了《深圳港盐田港区总体规划》、《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规划》、《蛇口客运港区规划》、《前海湾港区总体规划》和《宝安区港口总体规划》。会议指出,5个规划对于港口整体发展的战略性思考比较成熟,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要注意规划与西部综合开发战略相协调、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与相关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要通过统筹考虑码头建设战略布局,进一步增强城市发展后劲,提升城市影响力、辐射力。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