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勾结高速路上劫货车
案值279万元,10名犯罪嫌疑人昨受审
一伙歹徒内外勾结,由在工厂里上班的同伙当“内线”,合伙在路上劫持惠阳一工厂运送废铜、废铝的两辆车,将两车价值279万余元的废铜、废铝抢走,销赃得款157万元。
密谋抢劫工厂废铜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5月初,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逃)与另一被告人周国齐联系时,得知周在惠阳某工厂做工,厂里是做铜、铝等金属的,遂与周国齐密谋内外勾结实施抢劫。5月9日,孙山停约张长春、陈某某、张某某、“胡子”(在逃)商量抢劫事宜,由陈某某和周国齐打听清楚出货的时间等情况,孙山停、张长春负责找人动手抢劫。
跟踪两货车伺机抢劫
2006年5月16日16时许,陈某某和周国齐将当晚英华厂准备出货的情况告知孙山停,孙山停通知张长春等人,决定当晚实施抢劫。张长春、张某某遂纠集了郜永旺、张海峰、包东方等人,由郜永旺提供绿色丰田小轿车、白色金杯面包车及东风风行商务车三辆,并纠集了商务车司机“红春”、金杯车车主,在东莞市凤岗镇的国惠商场旁集合。张长春让包东方等人上了金杯车,让其他5人上了东风商务车。
23时许,两辆货车相继开出英华公司,于是,商务车和金杯面包车分别跟着开在前面的两辆货车后面。留在凤岗的张长春和郜永旺通过电话联系,遥控指挥作案。
桥洞旁扔下货车司机
5月l7日凌晨零时30分许,当其中一辆货车驶经机荷高速往机场方向的龙华出口附近时,金杯车加速超过该车将其拦停,然后包东方、刘克飞等6人下车将被害人莫某、陶某劫持到金杯车上,用透明胶带捆绑住两被害人。被抢的货车由包东方和金杯车司机开往大朗销赃,“老何”开着金杯车在东莞凤岗一带的偏僻路段兜圈,等待销赃的结果。其间,车上的其他人抢走莫某和陶某身上的手机及现金。
5月17日凌晨零时40分许,另一辆货车驶经机荷高速鹤州出口时,“红春”开着商务车超过该车将其拦停。“红春”等人下车后持刀将被害人莫某某、胡某劫持到金杯车上,并用胶带捆绑住两被害人。被抢的货车由张某某开往大朗销赃,其他人开着商务车在东莞凤岗一带的偏僻路段兜圈,等待销赃的结果。其间,车上的其他人抢走莫某某和胡某的手机及现金。
当日早上8时许,在得知赃物出手后,两辆被抢货车的司机分别被抛在东莞市凤岗镇竹塘村兆隆后面、水官高速排榜段的桥洞旁。
销赃后得款157万
张长春在得知抢劫得手后,电话联系徐合群接赃。卢成海、徐合群、李志文在东莞市水口村的电影院前与张长春等人汇合,随即到水口村一个红绿灯旁边的地磅过磅。
李志文以每吨4.5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一车废铜,另一车铜和铝以全车36万元的价格收购,合计需付款157万元。李志文先付给张长春等人3万元现金,后又通过徐合群将剩下154万元付给张长春,张长春等人遂瓜分了这笔赃款。经鉴定,被抢4部手机总价值为3838元,被抢铜、铝材料总价值为279万余元。
法庭上孙山停当庭认罪
检察机关认为,孙山停、张长春、郜永旺、张海峰、包东方等结伙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徐合群、卢成海、李志文应当以收购、销售赃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检方的指控,第一被告孙山停表示认罪,但他辩称,在整个抢劫过程中,他没有踩点,也没有参与抢劫,只是打了几个电话,最后他只分得4万元赃款。在法庭上,其他被告也不同程度地承认了自己的罪行。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晶报记者吴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