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逢国庆节、建军节、全民国防教育日等时间,经批准的军营有望向市民开放,国防教育基地则应当对有组织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通过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后,经反复修改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办法》草案正式亮相。
草案规定,在国庆节、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和全民国防教育日,经批准的军营可以向社会开放。本市现有的19个国防教育基地则应当对有组织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在全民国防教育日向社会免费开放。具有国防教育功能的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所,也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公民接受国防教育提供服务。
同时,草案还就学校开展国防教育作出了规定,要求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国防教育内容纳入有关课程,采取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应当将课堂教育与军事训练相结合,并将学生的国防教育课程成绩记入学籍档案。
草案还特别规定,挪用、克扣国防教育经费,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办法》草案还将通过常委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待草案成熟后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本市部分国防教育基地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
圆明园遗址公园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卢沟桥
中国民兵武器装备陈列馆
北京焦庄户地道战遗址陈列馆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雕塑园
平西抗日烈士陵园
十三陵特区居庸关长城
中国人民解放军坦克博物馆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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