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首度公布郴州三巨贪案
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1434万元,不明财产1765万元
原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3000余万元,不明财产5000万元
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受贿215万元
昨天上午,湖南省纪委首次公布了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案,原郴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受贿案等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李大伦:受贿超千万牵出贪官一串
担任郴州市委书记7年,李大伦涉嫌受贿1434万元,另有1765万元不能说明来源,检察机关将于近期提起公诉。
经省纪委和检察机关调查和侦查,已基本查实李大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事实。1999年至2006年,李大伦利用其担任郴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或其他单位谋取利益,涉嫌单独或伙同其妻子陈立华、儿子李宏瑞等人共同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34.4001万元。
其中李大伦直接收受钱物折合人民币800.272万元,伙同其妻子陈立华、儿子李宏瑞等人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4.1281万元;除去正常收入和违法所得,李大伦尚有共计1765.2958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李大伦案涉及的郴州市党政干部比较多,为查清事实真相,湖南省委在李大伦“双规”后,迅速选派了较强的新的市委书记,并派出调查组对李大伦案涉及到的郴州市党政干部进行了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省委决定对送钱数额小、属于一般性红包礼金问题的干部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责成限期作出深刻检查;对送钱次数多、数额较大的干部采取组织处理措施;对买官动机明显、送钱数额大的几个干部坚决查处。其中,对郴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以及郴州市苏仙区常委副区长邱东圣、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杨秀善、市国土资源局北湖区分局党组书记谢尊平等人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昨日上午,湖南省纪委还通报了2006年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立案查办的十大要案。其中包括湖南省纪委原副书记杜湘成,其因公在北京出差期间,与一外国女子进行色情活动,执纪违纪,影响很坏,被开除党籍等。
曾锦春:三逃省纪委调查终被捉
昨日,湖南省纪委通报情况时透露,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在逃脱省纪委三次调查后,终因证据确凿被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案发之前,因群众不断反映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存在严重违纪问题,省纪委曾三次派出调查组进行了解初核。但由于曾锦春所处岗位的特殊性、反调查能力比较强,加上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未能查实其违纪问题。2006年7月,省纪委利用查处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的有利时机,终于找到了曾锦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突破口,并于9月19日对曾锦春采取“双规”措施。
经初步查明,曾锦春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私营矿主、建筑承包商、党政干部等70余人财物,合计人民币3000多万元,另有来源不明家庭财产折合人民近5000万元。
目前,检察机关正在对此案作进一步侦查。
樊甲生9次送
李大伦63万元
发布会还透露,郴州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在2000年至2005年期间,为感谢李大伦在提拔职务上的帮助,先后9次送给李大伦人民币63万元;为私营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嫌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215万元。目前,樊甲生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案件正在侦查之中。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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