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省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4月10日正式出台。今年起,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1200多万城镇居民,包括少年儿童和中小学生,将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50元的标准筹资,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按《意见》的规定,特困户主要由财政负担,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的参保费,职工所在单位给予补助。但还有很大比例的居民要自己缴纳部分费用。对此,有些人不怎么情愿。特别是一些身体不错的人,觉得生病报销的概率很低,交了也享受不到报销,等于白交。农村大病合作医疗中也有这样的问题,有些人“白交”一两年后,觉得亏了,就不愿再参保。实际上这是对“享受医保”的一种误解。所谓“享受”,就是你参保后,一旦得了大病,就可以按标准报销。从这一意义上说,不管有没有报销到,都已经享受了。统筹的意义就在于一人有难,大家支援。假如说只有得病报销的人才叫“享受”,参保的每个人都要“享受”,那就只能是自己保自己,150元又怎能应对大病。为了提高居民医保的受益面,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探索门诊医疗费用的统筹,还有一些地方通过提高连续缴费人员的保障待遇,吸引居民参保。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做法。但是作为参保的居民个人,一定要以正确的心态对待医保“享受”:没有报销,说明你没得病,这是幸事,而不是吃亏,就如乘飞机,人人都买保险,可哪个人愿意真的拿到这个保险呢?你交的钱,帮助了别人,同时买到了安心,这就是享受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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