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的管理部门如果遇堵不作为,可能会受到最高3万元的罚款惩罚。从昨天开始至本月18日,《北京市公路条例(草案)》在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www.bjrd.gov.cn)征求市民意见。
草案规定,收费公路上车流量过大影响通行时,管理者应及时采取提高通行效率的措施,如果遇堵不作为,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将可被处1万元至3万元罚款。
为防止出现“马路拉锁”的现象,草案中规定,新建公路的地下管线,应当与公路同步规划。公路防护、排水、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等公路附属设施也应当与公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根据草案规定,伪造公路养路费票证和收据、套用或者伪造机动车牌照、办理停驶手续后在停驶期间行驶、欠缴公路养路费6个月以上等行为,养路费征稽机构可暂扣违法机动车辆,并责令车主缴纳公路养路费及滞纳金,否则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提醒,在草案公示期间,市民可登录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表意见和建议。RJ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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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下载政务信息应免费
本报讯同期征求市民意见的还有《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草案中规定,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务信息,应方便公众免费下载。未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开政务信息,或者违反规定擅自收费的行为,市或者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可以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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