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巡礼
本报记者 郭晓宇
“录用公务员应当将法律知识作为录用考试的内容。公务员的学法情况列为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任用和晋升的依据之一。”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将广东省公务员学法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条例要求,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将基本的法律知识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定期对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提高公务员法律素质,是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五五”普法启动以来,各地加强了对公务员的普法教育,呈现出诸多亮点。
公务员学法内容凸显职业特点
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开始施行。
在这种背景下,“五五”普法重点对象锁定公务员,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各地结合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除宪法及基本法外,面向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带有鲜明特色。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也是“五五”普法的首要任务。“五五”普法伊始,公务员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带头学习宪法,在各地掀起热潮,进一步形成了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结合公务员的职业特点,各地、各行业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海南省开展了以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为重点的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建设部围绕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开展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使各级建设部门的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
———宁夏以法制讲座、脱产培训等形式,加强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养了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法治观念,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山东省组织编写了《山东省“五五”普法读本》和《山东省“五五”普法法律法规选编》,作为全省普法对象学习的教材。内容涉及宪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反分裂国家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31个法律法规。
各地公务员学法形式层出不穷
“五五”普法以来,各地、各行业加强了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开展了系统、全面、深入、广泛和形式多样的宣传,使得公务员学法用法颇有成效。
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公务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小时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以自学和举办讲座、短训班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脱产或半脱产培训,有效提高了劳动保障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陕西省利用省政府公众信息网、陕西依法治省简报、陕西依法治省动态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还利用远程教育网络培训省级机关执法部门职能处室负责人,提高了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了执法和司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在福建省,龙岩长汀县实行公职人员“月学、季考、年验收”学法活动新机制,参与学法活动的人数已达全县公职人员总数的26%;长汀、连城、上杭、永定、漳平五个县、市组织了近5万名公职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提高了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
以考促学公务员学法日益规范
和广东省一样,很多地方纷纷建章立制,公务员录用首先要过“法律关”。不仅如此,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结果已成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江苏省加强了对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自学、培训、考试、考核、持证上岗等制度的落实。结合全省“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实施公务员学法学分制和学法登记卡等制度。
重庆市采取法制理论知识考试、法学专家报告会、法制讲座等形式,从提高公务员的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着手,不断深化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一年来,全市参加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的人数达30余万人。市委法建办、市法学会共同组织了两场“全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重庆专场”活动,市委法建办举办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法制讲座。一年来,全市各地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80余场,近4万余人听取了讲座。
新疆公职人员学法年终考试已形成制度,当年学什么,年底就考什么。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底,全区共有近30万各族公职人员参加考试,仅乌鲁木齐地区参加考试的人数就达6万余名。
甘肃省认真落实《甘肃省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始终把公务员学法用法作为机关业务建设、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不断加强和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努力推进公务员学法的制度化。
贵州把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依法治县工作力度的意见》作为考核普法工作标准之一。该文件规定:“各县普法依法治理经费每人每年不应低于0.1元,而且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而有所增加。依法治县经费必须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接受审计监督,保证用到依法治理工作上。”“五五”普法启动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争取下,普法经费得到保障,有的地市已达每人每年0.5元。
海关总署制定了《海关系统“五五”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检查验收标准》,将海关普法工作分解为34项内容和任务,并逐一明确工作要求以及相应的评分标准,将普法教育考评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有效解决了不同标准考核、多头考核和重复考核等问题,增强了考核工作的权威性。海关系统还建立了普法激励、鞭策机制。要求各直属海关和总署各部门按照普法检查验收标准对本关区、本系统的普法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成绩突出的海关、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经考核、检查没有达到规定考核标准的海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其限期整改。“五五”普法以来,公务员学法朝着制度化、规范化迈出了重要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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