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东亚讯(记者王威)2007年我省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将于4月15日结束,凡发现考生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由卫生部门及有关部门追究当事者责任,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新生入学后,因体检问题被学校取消录取资格的,其责任由考生自负。这是记者11日在招生部门了解到的。考生体检应在省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对考生体检结果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