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李大伦受贿1434万
湖南通报郴州原市委书记受贿案,除查实的受贿额另有1765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李大伦语录
谁影响城市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
悠悠万世两件大事,招商引资、项目建设。
把正面报道搞上去,把负面报道压下来。
本报讯担任郴州市委书记7年,李大伦涉嫌受贿1434万元,另有1765万元不能说明来源。昨日上午,在湖南省通报全省大案要案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纪委首次公布了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情况。据了解,检察机关将于近期对其提起公诉。
实名举报拉倒市委书记
近年来,湖南省委、省纪委连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时任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但由于线索不具体,当时尚未列入初核。2006年4月至5月初,有人先后向湖南省纪委实名举报李大伦,省纪委根据实名举报的线索,进行了排查,摸清了李大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
5月12日至21日,湖南省纪委会同省人民检察院组成调查组,对李大伦的有关经济问题进行初核初查。5月23日,经湖南省委同意,调查组开始对李大伦及相关涉案人员进行谈话调查。5月24日至29日,湖南省委召开常委会,一致同意对李大伦及相关重要涉案人员采取“双规”措施。5月30日,李大伦案件的相关情况上报到中纪委和中组部。6月1日,李大伦被“双规”。7月21日,李大伦被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千万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经湖南省纪委和检察机关调查,1999年至2006年,李大伦利用其担任郴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开发、干部提拔升迁等方面为他人或其他单位谋取利益,涉嫌单独或伙同其妻子陈立华、儿子李宏瑞等人共同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34万元。
其中李大伦直接收受钱物800多万元,伙同其妻子陈立华、儿子李宏瑞等人收受他人钱物634万元;除去正常收入和违法所得,李大伦尚有共计1765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顺藤摸瓜牵出众多贪官
发布会透露,李大伦被“双规”后,湖南省委派出调查组对李大伦案涉及到的郴州市党政干部进行了调查,对郴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以及郴州市苏仙区常委副区长邱东圣、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杨秀善、市国土资源局北湖区分局党组书记谢尊平等人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其中,樊甲生为感谢李大伦在提拔职务上的帮助,先后9次送给李大伦人民币63万元;为私营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嫌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215万元。目前,樊甲生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案件正在侦查之中。(湘新)
图:湖南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CFP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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