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2日电 1994年间因浮报薪资涉伪造文书案被通缉的男子庄金印,误以为本月12日通缉时效将到期,月初跟友人吹嘘“我被通缉,躲十年,警察都抓不到我”。11日上午警方只打了一通电话就让他束手就擒。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今年51岁的男子庄金印涉嫌浮报20万(新台币,下同)薪资,被检方依伪造文书、逃漏税捐等罪嫌起诉。庄某随后搬家到花莲县,案件移转辖到花莲“地方法院”,法院屡传庄某未到,1998年3月间发布通缉;“警政署”的通缉数据显示,追诉期至2007年4月12日。
十年来庄金印设籍在花莲县新城乡,曾当过水电工,也到处打零工。三、四年前又搬到吉安乡东昌村居住,帮忙同居女友杀鸡、养鸡、卖鸡等。警方调查,被通缉的庄某自知在4月12日追诉期到期,就能逃过一劫。
四月初,在吉安地区跟友人聚会时,可能是想到再过几天就“免诉”,一时兴起,跟友人吹嘘“我被通缉,躲了十年,警察抓不到我。”
这句“警察抓不到我”辗转传到花莲县警局侦查大队干员的耳中,听了刺耳。为了证明警察的能力,警方选在4月12日追诉消灭前一天的11日缉拿庄某归案。
警察也很好奇,十年来庄金印如何躲过警方的查缉?庄某向警方表示,曾在酒店遇上警察临检,但他一脸镇静,就这样逃过查验。甚至驾车遇到路检,他也拿出驾照就放行。庄金印还告诉警察,他领健保卡,还去投保人寿险。去年身分证换发时,他还去户政机关办新式身分证,只是担心曝光,至今还没去拿新的身分证。11日下午庄金印移送花莲地方归案后,法官裁定5万元交保,法院仔细计算出他的追诉时效应该到2009年2月21日。显然他高兴得早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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