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电
温家宝总理和安倍首相结束会谈后,中日双方昨天在东京发表《中日联合新闻公报》,双方确认了构筑“基于共同战略利益的互惠关系”的基本精神和内涵,并在经济、外交、国际和地区事务、民间交流、能源、环保等方面达成一系列共识和协议。
战略互惠关系基本精神和内涵确定
(一)战略互惠关系的基本精神是:中日两国共同为亚洲以及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建设性贡献,是新时代赋予两国的庄严责任。基于这一认识,今后中日两国将全面发展在双边、地区及国际等各层次的互利合作,共同为两国、亚洲以及世界作出贡献,在此过程中相互获得利益并扩大共同利益,藉此推动两国关系发展到新的高度。(二)战略互惠关系的基本内涵是:1、相互支持和平发展,增进政治互信。保持并加强两国高层往来。努力提高各自政策的透明度。扩大和深化两国政府、议会、政党的交流与对话。2、深化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加强在能源、环保、金融、信息通信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充实和完善合作机制。3、加强防务对话与交流,共同致力于维护地区稳定。4、加强人文交流,增进两国人民相互理解和友好感情。广泛开展两国青少年、媒体、友城、民间团体之间的交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5、加强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地区及全球性课题。共同致力于维护东北亚和平与稳定,坚持通过对话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双方赞成联合国包括安理会进行必要、合理的改革。支持东盟在东亚区域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共同在开放、透明、包容等三项原则基础上促进东亚区域合作。
历史问题安倍以谦逊态度对待,今后不会有任何变化
在谈到历史问题时,温家宝指出,历史问题是牵动中国人民民族感情,是事关中日关系政治基础的重大原则问题,中日两国有着两千多年的友好交往史,也有过五十多年不幸的历史。日本军国主义者发动的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也使日本人民深受其害,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就是要汲取历史的教训,开辟中日友好合作的新道路,希望日方切实遵循中日三个政治文件的原则,妥善处理历史问题,维护和发展两国关系来之不易的改善势头。安倍表示,继续遵循日中三个政治文件所确立的原则和精神,推动两国关系发展是我的理想和信念,我以谦逊的态度对待历史,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今后不会有任何变化。在双方发表的联合新闻公报中,双方决心正视历史,面向未来,共同开创两国关系的美好未来。关于台湾问题,日方表示坚持在《中日联合声明》中表明的立场。
台湾问题日本不支持台湾独立,坚持《中日联合声明》
关于台湾问题,在与安倍的会谈中,温家宝强调,台湾问题事关中国的核心利益,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但坚决反对台湾当局推行台湾法理独立和其他任何形式的分裂活动,希望日方认识到台湾问题的高度敏感性,恪守承诺,慎重处理。安倍表示,日方坚持在两国三个政治文件中表达的立场,不采取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立场,不支持台湾独立。在昨天发表的《中日联合新闻公报》中,关于台湾问题,日方表示坚持在《中日联合声明》中表明的立场。
经济日本大米7月输送上海北京,中日经济高层对话机制启动
《中日联合新闻公报》中提及将要启动的中日经济高层对话机制,两国总理共同出席机制启动会议,启动了这一机制,分别提名曾培炎副总理和麻生太郎外相为机制共同主席,明确了机制构成和任务,确认了两国经济及经济合作对世界经济的重要性,并就今年年内在北京举行第一次会议达成一致。双方就积极开展农业领域合作达成一致。中方表示同意进口符合中国检疫标准的日本大米,日方对此表示欢迎。双方将继续积极协商相互进出口农产品问题。日本农相松冈利胜和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昨天就恢复日本大米对华出口在东京正式签署协议。4年前停止对华出口的日本大米有望在7月重返中国市场。松冈在会谈后表示,“大米作为日本农产品的象征,能够打入拥有2亿市场规模的中国,其意义重大。”他还透露,第一批将向北京和上海共出口25吨,计划7月初在当地的商店出售。2003年中国采取了新的检疫制度,日本大米对华出口随之被叫停,原因是“可能会携带新型病虫害。”此后,两国政府就防疫制度进行了磋商,最终达成一致,中方同意恢复进口日本大米,前提是日方必须在满足其标准的工厂加工,并采取防虫措施。日本农林水产省昨天透露,日中就恢复向中国出口日本大米达成协议后,于6月底首批出口的大米将以日本新潟县产的“越光”为主。中方此前曾表示希望日本出口知名度较高的高级大米。此外,双方还同意,在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对话与合作,共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水平的不断提高,以推动两国经济关系顺利发展等。
高层互访安倍年内再次访华,中日领导人保持经常性往来
《中日联合新闻公报》称,中日两国领导人保持经常性往来,在国际会议场合继续举行经常性会晤。在与温总理的会谈中,安倍表示,为构建两国战略互惠关系双方要建立相互信赖关系,保持两国高层领导人和各界人士互访,我希望年内再次访华。
东海问题争取今年秋天报告共同开发具体方案
为妥善处理东海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共识:坚持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作为最终划界前的临时性安排,在不损害双方关于海洋法诸问题立场的前提下,根据互惠原则进行共同开发;根据需要举行更高级别的磋商;在双方都能接受的较大海域进行共同开发;加快磋商进程,争取在今年秋天就共同开发具体方案向领导人报告。日中首脑还达成共识,将在今年5月就东海油气田问题举行局长级磋商。
防务交流中国国防部长今秋访日,中日军舰互访
中日双方在《中日联合新闻公报》中确认,两国外长就双边及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保持密切合作,加强中日战略对话、中日安全对话、中日经济伙伴关系磋商、中日联合国改革问题磋商、中日非洲问题磋商、中日外交部发言人磋商等涉及广泛领域的各层次对话。
联合国改革中方乐见日本在国际上发挥更大作用
关于联合国改革,双方在公报中,同意就联合国改革问题加强对话与沟通,努力增加共识。中方愿意看到日本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建设性作用。
六方会谈中方协助解决日本人遭绑架问题
关于六方会谈合作,温总理和安倍首相在会谈中再次确认,根据2005年9月19日六方会谈共同声明推进六方会谈进程,通过对话与协商,共同合作致力于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维护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双方一致认为,六方应共同努力,全面落实今年2月13日六方会谈关于起步阶段行动的共同文件。日方就解决包括绑架问题在内的日朝间悬案、推进日朝邦交正常化谈判的方针作了说明。中方对日本国民有关人道主义关切表示理解和同情,希望这一问题早日得到解决,期待日朝关系取得进展,愿为此提供必要协助。
民间交流开通上海东京包机,中方送日本两只朱鹮,2万日本人访华
中方同意开通虹桥机场与羽田机场之间的定期国际客运包机航班。双方结合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35周年,共同实施日本向中国19个直航城市派遣总计两万人规模访问团计划。日方宣布将根据“21世纪东亚青少年大交流计划”,今后5年大规模邀请中国高中生访日,中方对此表示欢迎。双方就双向实施两国青少年大规模交流计划达成一致。双方密切配合,确保中日文化体育交流年取得积极成果。双方就在对方首都互设文化中心达成一致。中方同意向日本提供两只朱鹮,日方对此表示感谢。双方同意开展朱鹮保护合作。
能源合作开展能源部长级官员对话,合作建设核电站
中日两国昨天还签署了有关加强能源领域合作的联合声明,双方对举行第一次部长能源政策对话和发表关于加强两国在能源领域合作的联合声明表示欢迎,同意重点推进节能环保商务示范项目,加强两国在节能、煤炭等能源领域以及亚洲地区节能多边框架内的合作,双方将继续就核能发电站的建设与安全运作展开合作。
环保合作治理长江流域水污染,参与后《京都议定书》协商,防止废弃物非法越境转移
中日双方还对发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合作的联合声明》表示欢迎。双方确认在认真致力于解决全球性环境问题的同时,就重点开展渤黄海区域和长江流域等重要水域水污染防治、建立并扩大青岛等地的循环经济试验区,合作研究废品回收及再利用、实施日中间酸雨及沙尘暴检测网络建设计划、防止大气污染、应对气候变化、防止海洋漂浮垃圾、防止废弃物的非法越境转移、建立进出口管理及检验检疫方面的合作机制、积极推进日中韩环境部长会议等地区环境合作机制等合作达成一致。联合声明还说,根据《京都议定书》的相关规定,中日合作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以应对全球变暖。同时积极参与《京都议定书》在2012年以后的新国际框架协议的磋商。双方还确认,支持中日民间绿化合作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推进日本民间团体等在华植树造林合作事业,并在可持续森林经营方面开展合作。
在华遗留化学武器成立专门机构,引进移动式处理设备
中日双方还对设立“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日中联合机构”表示了欢迎。为加快销毁进程,日方表示将根据中方提议引进移动式处理设备进行作业,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刑事司法领域合作继续磋商中日引渡条约
双方同意,作为加强中日在刑事司法领域合作关系的重要一环,将努力争取年内关于缔结中日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谈判达成实质性共识。双方同意继续推进关于缔结中日引渡条约和被判刑人移管条约事项的磋商。外交加强中日战略对话中日双方在《中日联合新闻公报》中确认,两国外长就双边及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保持密切合作,加强中日战略对话、中日安全对话、中日经济伙伴关系磋商、中日联合国改革问题磋商、中日非洲问题磋商、中日外交部发言人磋商等涉及广泛领域的各层次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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