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昨晚7时许,庞先生和女友在寿宁路吃小龙虾。“一共吃了103元,老板说没有发票,餐饮店怎么会没有发票呢?”庞先生与老板理论。几分钟后,老板拿来一张100元发票。庞先生准备离开时,却发现发票兑奖处已被刮开。
“别处拿来的发票?餐饮店自己为什么没有发票。”庞先生坚持索要一张未刮开过的新发票,但被老板拒绝。随后,双方为发票一事争执不下。
15分钟后,餐饮店老板不愿与庞先生继续争执,拿出1张100元现钞表示,不收钱了,希望庞先生快离开。“作为消费者,索要发票是基本权利。最后却被认为故意找茬儿。”庞先生有些不服气。最后,庞先生在围观人群的劝阻下,离开该店。作者:祝玲 胡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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