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互惠
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双方再次确认,努力构筑“基于共同战略利益的互惠关系”(以下称战略互惠关系),实现中日两国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崇高目标,并就构筑战略互惠关系达成以下共识:
战略互惠
关系的基本精神是:中日两国共同为亚洲以及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建设性贡献,是新时代赋予两国的庄严责任。
高层交往
两国领导人保持经常性往来两国领导人保持经常性往来,在国际会议场合继续举行经常性会晤。
经济对话
今年在京举行经济高层对话两国总理共同出席中日经济高层对话机制启动会议,启动了这一机制,分别提名曾培炎副总理和麻生太郎外相为机制共同主席,明确了机制构成和任务,确认了两国经济及经济合作对世界经济的重要性,并就今年年内在北京举行第一次会议达成一致。
东海问题
根据互惠原则进行共同开发为妥善处理东海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共识:(一)坚持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二)作为最终划界前的临时性安排,在不损害双方关于海洋法诸问题立场的前提下,根据互惠原则进行共同开发。(三)根据需要举行更高级别的磋商。(四)在双方都能接受的较大海域进行共同开发。(五)加快磋商进程,争取在今年秋天就共同开发具体方案向领导人报告。
防务交流
中国国防部长应邀今秋访日中国国防部长应邀于今年秋季访日。双方就尽早实现中国海军军舰访日,其后日本海上自卫队军舰访华达成一致。加强两国防务当局联络机制,防止发生海上不测事态。
人员往来
日方今年派遣两万人访问团中方同意开通虹桥机场与羽田机场之间的定期国际客运包机航班。双方结合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35周年,共同实施日本向中国19个直航城市派遣总计两万人规模访问团计划。日方宣布将根据“21世纪东亚青少年大交流计划”,今后5年大规模邀请中国高中生访日,中方对此表示欢迎。双方就双向实施两国青少年大规模交流计划达成一致。
能源合作
开展长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双方对发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合作的联合声明》表示欢迎。双方确认在认真致力于解决全球性环境问题的同时,就重点开展渤黄海区域和长江流域等重要水域水污染防治、建设循环型社会、防止大气污染、应对气候变化、防止海洋漂浮垃圾、防治酸雨及沙尘暴等合作达成一致。
农业合作
中方同意进口达标日本大米双方就积极开展农业领域合作达成一致。中方表示同意进口符合中国检疫标准的日本大米,日方对此表示欢迎。双方将继续积极协商相互进出口农产品问题。
司法合作
推进缔结中日引渡条约磋商双方同意继续推进关于缔结中日引渡条约和被判刑人移管条约事项的磋商。中小企业中日共同在广州主办博览会日方同意应邀作为主宾国与中方共同主办将于9月在广州举办的中小企业博览会。(侯颖/编制)tryshowAd(3,0,1);catc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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