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快餐”用工风波
张泉灵:
前不久,广东《新快报》的一篇报道,“麦当劳、肯德基涉嫌违规用工”,把这些洋快餐公司一下子推到了风口浪尖上。这篇报道的核心内容是说,这些洋快餐公司在给很多员工的报酬上,要比广东省规定的非全日制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要低得多,之后很多的全国的劳动监察部门就介入了调查当中,而媒体的记者也加入了明察暗访的队伍。我们接下来就来看看,那些扮成了求职者的记者,在洋快餐店里到底发现了什么?
小王是广州《新快报》的记者,从今年1月中旬以来,他陆续接到很多在麦当劳、肯德基和必胜客打工者的投诉电话。
广州《新快报》记者王华平:
他们反映的几乎是同一个问题,就是他们的工资待遇低,每小时只有四块到五块钱左右。他们说,他们现在拿到的工资水平,跟我们广东省政府2007年1月1号公布的《广东省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有很大差距的。因为政府规定,广州是属于一类城市,是七块五毛钱一个小时,而他们当时反映的情况,就是麦当劳每小时只有四块钱,这个差距太大了。
广东省在2007年1月1日公布了《广东省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广州市作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是每小时不低于七块五毛钱。那么,这些打工者反映的工资低于这个标准的情况确实存在吗?为了准确了解这些企业的用工情况和工资待遇,报社决定让三名实习记者到这几家快餐店打工,了解真实的情况。三名实习记者很快就和麦当劳、肯德基签订了用工协议,而在签订协议时,她们特别注意工资待遇。
在麦当劳餐厅调查的实习记者张苗苗:
这是最注意的一点,每个小时,他说是四块钱基本工资。
麦当劳的工资是每小时四块钱,那么,肯德基的工资是多少呢?
在肯德基餐厅调查的实习记者胡舒彦:
我每小时工资是四块七毛钱。
在麦当劳和肯德基工作了大约1个月以后,她们带着签署的《用工协议》回到了报社。小王发现,麦当劳和肯德基与她们签订的是《兼职服务员劳务协议》,里面规定的工资分别是每小时四块钱和四块七毛钱,都远远低于广东省规定的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七块五毛钱。《新快报》于3月28日对这件事情进行了报道,指出麦当劳和肯德基涉嫌违规用工。在《新快报》披露出麦当劳和肯德基等涉嫌违规用工事件后,劳动部门非常重视,当天就向肯德基、必胜客所属的百盛餐饮集团和广州三元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发出了《询问通知书》,要求调阅麦当劳、百盛餐饮两家公司的相关资料,并接受劳动部门的询问。面对媒体的置疑,麦当劳在3月28日发表了一个声明,声称它们一贯遵循政府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的薪酬最低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百盛餐饮集团也发表声明称,公司一贯严格遵守中国各项法律法规。那么,他们是不是按照国家的法律合理用工呢?广东省劳动检查部门对这两家企业的人员档案进行了核查。
张祥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新闻发言人:
目前我们从3月29号到现在已经抽调了16个专职人员,对这两个集团一共20多箱的资料、9000多个员工进行了核查,这是最基本的工作。我们首先要核查清楚这些员工的构成,一个是哪些属于全日制的,第二,哪些是属于非全日制的。
法律专家指出,《劳动法》明确规定,我国的用工形式只有两种,除了全日制职工以外,其它形式的用工都都属于非全日制。
梁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社会保障委员会副主任: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有两种用工形式,一种是全日制的,一种是非全日制的。全日制的就是正常的上下班,按照相关规定,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休息两天,每天不超过八小时,这是全日制的,一种正常的用工形式,工作时间。除此之外的都是叫非全日制。
《劳动法》规定,非全日制职工是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法》规定,我国的用工形式就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只要是符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标准的员工,都应该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而据《新快报》报道,他们的实习记者和麦当劳和肯德基,签定的既不是全日制也不是非全日制合同,而是兼职服务员劳务协议。而我国《劳动法》对于兼职人员的工资待遇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新快报》的记者还了解到,很多在这里工作的员工一直没有拿到劳动合同,好多已经到期的员工也没有及时续约。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职工的用工时间。据《新快报》报道,他们的实习记者在这两家企业工作期间发现,他们所在餐厅的服务员工作时间之长让他们感到吃惊。
高晓诗 在麦当劳餐厅调查的实习记者:
大部分据我了解,工作时间都是八个小时以上,有的人甚至会达到十个小时,在旺季的时候甚至十二个小时都有可能。
这是一份肯德基员工的工时统计表,我们看到很多员工一天的工作时间已经远远超过了五个小时。
记者:
这一栏就是他们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然后很多都是超过五个小时的,有工作十个小时的,有很多,还有八个小时的。
那么《新快报》反映的两家企业的员工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以及员工超时工作的问题确实存在吗?
张泉灵:
前不久,上海的劳动监察部门首先拿出了一个调查的报道,这个报告的结果说,这些洋快餐公司在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方面,没有看到违规的情况。就在4月10号,广东的劳动监察部门也拿出了他们的调查结果,说这些洋快餐公司的确有违规用工的地方,但主要是集中在了超时的加班以及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上,在媒体报道的核心,就是在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也不见亮起红灯,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接下来我们来电话连线采访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新闻发言人,张祥处长,张处长您好。
张祥:
您好。
张泉灵:
张处长,我想问一下,现在这些调查的报告说,这些洋快餐公司没有签定合同,包括超时加班的问题,针对这两个问题他们要受到处罚吗?
张祥:
对这两个问题,我们要看存在情况的性质的严重与否,类似这种情况我们是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先责令他整改,如果整改他不执行,我们才处以罚款的处罚。
张泉灵:
就是现在的处罚措施主要是限令责改?
张祥:
对。
张泉灵:
接下来我要问您一个问题,咱们的《劳动法》对全日制职工和非全日制职工有详细的规定的,但是在这些洋快餐签定的合同当中,他们都用了“兼职”这样的一个词语,我们现在《劳动法》好像对于兼职没有详细的保护规定,所以有些人说这些洋快餐公司在钻中国法律的空子,你怎么看呢?
张祥:
我们今天也不谈他是否钻了我们的空子,由于目前我们的《劳动法》出台以后,相配套的法规都在不断地逐步完善,出现某些漏洞、某些调整不过来的一些,可能是现在媒体上说的所谓盲点吧,它是存在的。这个只能是我们在不断地完善,特别是《劳动法》出台以后,就业的形式、用工的形式多样化,越来越复杂,就给我们提出一个新的问题,就是我们在经济发展过程当中,会出现很多原来《劳动法》出台还没有布及到的方面,所以我们还要不断地完善,所以我们也不能说人家钻了我们的空子,因为现在整个法规体系还在不断地完善。
张泉灵:
那经过这样的事情,你们有没有计划去把这个盲点给补上呢?
张祥:
现在在广东,我们有计划,准备在全国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上面,先进行一个探讨,我们先要对这全面做一个全面的调查,掌握整个用工形式变化的情况,我们再根据这些情况再开展一些调研,再组织有关专家包括经济专家、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和法学专家,进行专题课题的探讨。可能工作量比较大,要想在近期马上得到解决,可能有点困难。但是我们有计划往这方面去努力,争取在广东先走一步,能够完善我们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
张泉灵 :
在处理这件事情的过程当中,你们有没有给这些企业一些什么样的建议?
张祥:
我们首先就建议这个企业,我们认为现在目前还没有一个比较完整或者是整套或者是系统的法规,照顾到这方面,调整这方面,我们要求企业一定要从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个基础上面,本着和谐的精神,大家协商,调解解决好这个事,就不要出现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照顾不到的,就容易引起社会上一些争议的行为,比较好一点的改善企业的劳动管理。
张泉灵 :
好,非常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谢谢。
这十几天以来,我们一直在等待一个官方最后的调查结果,但事实上,我们等待的不仅仅是谁输谁赢,因为如果仅仅去关注输赢的话,那么这个事情就有可能仅仅是在原地踏步。如果能通过这样一个报道,这样一个关注,可以让我们劳动部门把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起来,可以让企业更加关注自己的社会责任感,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往前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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