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中国外交部4月12日举行例行记者会,就六方会谈、东海问题等回答提问。外交部表示,东海油气田“共同开发”应在中日双方有争议的海域进行,目前中国油气开发是在同日方没有争议的海域进行,是中方行使主权权利的正常活动。对于日方单方面提出的所谓“中间线”,中方是不予承认的。 |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 |
中新网4月12日电
今天下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举行例行记者会,就六方会谈,东海问题,吉尔吉斯局势,达尔富尔问题亚的斯亚贝巴三方会谈,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发生暴力袭击事件等回答了记者提问。下文为外交部官方网站发布的秦刚答记者问实录:
秦刚: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首先发布两条消息:
应国务委员、中英关系协调小组组长唐家璇邀请,英国副首相兼内阁首席大臣、英对华关系小组组长普雷斯科特将于4月19日至25日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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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昨天朝鲜召开了最高人民会议第11届5次会议,会议选出了新任总理,确定了以经济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工作中心。这让人联想到中国在1978年召开的11届3中全会,那次会议确定了中国的发展方向,此后中国的经济获得了高速发展。请问中国对朝鲜此次会议有何看法?
答:感谢你对中国改革开放所给予的积极评价。
我们注意到了朝鲜的有关情况。朝鲜国内的事情应该由朝鲜政府和人民自主做出决定,中方不对朝的内政发表评论。作为邻邦,我们希望朝鲜保持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乐见朝鲜经济能够更加开放和发展,愿意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同朝方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的睦邻友好合作,继续为朝鲜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作出我们力所能及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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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温总理在访问日本期间宣布了中日之间的能源合作,能否介绍一下细节,比如具体数字和项目?双方在《联合新闻公报》中就东海问题达成了共识,这是否意味着中国会停止在东海争议区域附近的油气开采活动?
答:温家宝总理访日期间,中日两国领导人就加强两国在各个领域的互利合作交换了意见,达成了重要共识。这个共识体现在《中日联合新闻公报》中。中日双方一致认为两国应该加强在能源领域的合作。中日两国都是能源大国,日本在能源领域,特别是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方面具有先进的经验和技术。中国正在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致力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我们愿意借鉴日方的有益经验,同日方在能源领域加强合作。
至于合作项目等具体问题,需要双方不断进行探讨。这次随同温总理访日的中国发改委主任马凯先生今天将同日本的经产大臣甘利明先生共同出席中日能源合作研讨会的开幕式,并主持第一届中日部长级能源政策对话会。这对双方加强相互了解、促进交流与合作是非常有益的。我们希望这样的机制坚持下去,取得新的成果。
关于你提到的东海问题,温总理同安倍首相就此进行了坦诚的讨论,达成了共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大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在东海问题上的分歧,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
至于你说的中方在东海的油气田开发,首先我要向你澄清“共同开发”的概念。“共同开发”应在中日双方有争议的海域进行。目前中国在东海进行的油气开发活动是在同日方没有争议的海域进行的,是中方行使主权权利的正常活动。我们希望日方能够了解这一点。
问:中海油(香港)公司昨天宣布“天外天”油气区块已经开始供气,你对此有何评论?这是否违反了《联合新闻公报》的内容和精神?
答:我刚才在回答记者提问的时候已经阐述了我们的立场。中方目前在东海进行的油气开发活动是在没有争议的海域进行的,是行使主权权力的正当活动。至于你提到的具体的油气开发属于企业行为,具体情况我不了解。
追问:日方认为中方在东海开采的一些油气田位于争议区域,你的意思是中国不接受日方的划界主张吗?
答:中方对东海划界的主张是基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一系列现代海洋法规定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我们有充分的法理依据。日方在东海划界问题上有自己的主张,中日双方存在争议。对待争议,我们主张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你刚才提到的那个问题,是基于日方提出的“中间线”原则,认为中国的油气开发活动越过了日本主张的“中间线”。对于日方单方面提出的所谓“中间线”,中方是不予承认的。这一立场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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