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日前发布了《银行间市场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操作规程》,本币衍生产品市场上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的参与者有了更为细致的交易指引,确定了公开报价、双边报价和对话报价3种报价方式。
规程规定,交易成员在备案材料通过合规性检查之后,次一交易日便可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交易系统将提供公开报价、双边报价和对话报价3种报价方式。这份规程显示,交易成员开展利率互换交易前,需按照《关于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将本机构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送交易中心备案。交易中心对备案材料进行合规性检查,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备案是否成功的回复。在备案成功后次一个工作日,交易成员即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利率互换交易。
作者: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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