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与蜀国演义无法达成和解,刘女士再次和蜀国演义在西城法院法庭上展开了争辩。“我们同意赔,但只能赔偿确诊后的住院费。”蜀国演义代理人的态度很是强硬。如果说,当时“福寿螺”事件的发生多少因为政府公共卫生工作的漏洞存在,那么事到如今,一拖再拖的“福寿螺”闹剧,还应归咎于企业缺失的责任心。
在蜀国演义食用了福寿螺之后,刘女士的后遗症最明显地体现在了两只手上,明显可以感觉出不同体温——左手凉右手热。去年,刘女士先后在蜀国演义黄寺店和劲松店进食了原材料系福寿螺的“香香嘴螺肉”,一个星期后,就出现眩晕、失眠、面部肿胀等症状,经友谊医院确诊,患上了“广州管圆线虫病”。刘女士拿出了足有半米高的各种医院单子,一年来持续治疗,西药、中药、针灸,什么方法都试过了,可还是被病痛困扰,所以她提出了15万余元的赔偿。
但面对15万余元的赔偿,蜀国演义代理人却表示,只同意赔付刘女士在友谊医院确诊后的几千元的住院费,至于其他索赔一律不承担。对于拒绝赔付的理由,蜀国演义一方称,由于有医学专家曾表示“广州管圆线虫病”不会引发其他后遗症,所以刘女士现在的症状和食用福寿螺“应该”没有关系。其实,不论刘女士所提出的赔偿费数额是否合理,在不可否认的事实面前,我们首先关注的应该是企业对此类事件的处事态度,有幸或者不幸的是,我们再一次看到了商家的推卸和逃避。其实,商家开门做生意,无外乎指望着每天都有利润进账。但“得到”的对面是“付出”,商家还应随时承担经营的风险,以及保持一贯对食客负责的态度。如果只想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样的处事态度只能伤了自己苦心营造出来的顾客忠诚度,更让自己的企业一再陷入公关危机。
作者:者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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