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实习生赵爱华)据介绍,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今年将对8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培训,记者从昨日召开的“2007年阳光工程工作会议”上获悉,失地农民将成为今年“阳光工程”的重点培训对象,其参加创业培训时补助标准原则上可按照1000元/人执行。
按照要求,各市将确定一个县(市)作为试点,开展失地农民特困家庭培训就业援助行动,省阳光办将对该项工程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据了解,今年,我省“阳光工程”计划对20.5万人开展示范性技能培训,对5000人开展创业培训。同时引导性培训57万人,农业科技培训2万人。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为技能培训每人270元,创业培训每人1000元,农业科技培训每人150元,引导性培训由市、县财政安排的配套资金按最高不超过5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
针对当前阳光工程培训时间短、培训质量不高的问题,省阳光办要求,今年起,阳光工程培训时间原则上调整为20—180天,最低不得少于15天,其中达不到20天的要报省阳光办备案。不同专业不同培训时间的补助标准原则上定为:15—20天,补助200元以内;21—60天,补助200—600元;61—180天,补助600—800元;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据了解,“阳光工程”从2004年开始实施三年来,全省共培训农村劳动力475.4万人,三年来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100亿元。三年来,我省职业技能培训189万人,转移166.8万人,转移就业率为88.3%;引导性培训279万人;创业培训1.74万人,成功创业7719人,成功就业为44.4%;农业科技培训5.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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