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博客玩弄版
网友自建DJ专辑
为了在朋友中“立威”,北京市一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小明(化名)将同住一小区的两名中学生打成轻伤。近日,朝阳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
2006年9月9日20时许,为了在朋友中树立威信,显示自己“敢打人”,19岁的小明让同伴叫来同一小区内居住的中学生小宝、小旭(均为化名)等人,当着几个朋友的面在小区花园内对小宝、小旭进行殴打。
小区 殴打 缓刑 赔偿 学生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