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劫夺被“双规”老总
17人被判2年到6年有期徒刑
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记者李京华)一起劫夺被“双规”人员的恶性案件日前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北京市一中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为由,终审判处刘倩、姚伟等17名被告人2年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2005年11月1日,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姚传锐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在北京市某宾馆对其实行“双规”,在此期间,负责看管姚传锐的保安员李晓雷(另案处理)被姚传锐利诱并收买。李晓雷多次违反规定,采用发短信、打电话的方式与姚传锐的情人刘倩、侄子姚伟联系,转达姚传锐希望被劫夺的愿望。
刘倩、姚伟得知情况后找来戴宏共同商议,并制定了4种劫夺方案,但又怕人手不够,姚伟又让戴宏帮忙联系到吴善军、朱德权、熊忠等人,同时姚伟还表示事成后给熊忠5万元好处费。2006年2月27日19时许当宾馆服务员到看管姚传锐的房间送饭并打开防盗门的一刹那,朱德权、吴善军等人随即冲过去挤住防盗门,夏元志“控制”住保安员,而戴宏等人趁乱强行挤进房间将姚传锐成功“解救”。
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姚伟、戴宏、李成钢等17名被告人无视社会秩序,分别组织、策划、劫夺“双规”人员姚传锐,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据此,法院终审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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