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航
在时下众多高等学府里,谁的自行车被偷与谁又买了一辆二手车已是乏人问津的话题和见怪不怪的“校园现象”了。
一家媒体前不久报道,在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6号院,一名青年男子从院内停车棚里偷走了两辆自行车。当该男子骑着赃车到某著名大学销赃时,被跟踪而至的民警抓个正着。经审查,该男子毕业不久即被用人单位辞退。失去生活来源的他,就靠偷自行车来维持生活。每次他都是将自行车直接偷回住处,并在母校BBS上发“低价出售二手车”帖子,然后再给买主“送货上门”。
初读这个消息并不感到意外,但是,想到一个著名学府的毕业生声称为维持生计,竟然想到去偷自行车,禁不住让人感到惘然。更离奇的是,这个大学生偷来的赃车竟然在其母校每每脱手,而大学生们也乐于接受“送货上门”,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我知道,时下不少大学生的坐骑大多是二手自行车。以一个学生能承受的经济能力来说,买一辆二手车的理由或许是充足的,突出在两点:一是买不起新车,以一辆新车的一半价格或更便宜一些买辆旧车是划算的;二则新车容易惹人注意,容易被贼惦记。事实上,在时下众多学府里,谁的自行车被偷与谁又买了一辆二手车已是乏人问津的话题和见怪不怪的“校园现象”了。
问题是,在全国上下全力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今天,我们有理由、也有权利提出诘问:作为买主,当你通过非正常渠道买到一辆要价明显低于市场销售价或产品成本价格的“二手车”时,你的心里是否曾有过一丝不安?进一步说,当买主事实上已能确认所买二手车来路不正时,你能否坚定地表示拒买?换言之,在我们着力依法打击那些肆意侵犯公民财产权益的“盗车人”时,对那些无视道德约束和法律规定的“购赃人”又该做出怎样的评判?难道他们就不该受到社会应有的良知谴责?
不要急于回答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其实有些答案也并不那么简单和随意。因为没有几个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称自己就是敢于或乐于买赃车!但是,在悄无声息地骑着来路不明的“二手车”在校园里尽情地来回驰骋时,一些买主的心态似乎已变得麻木。至于要追问这辆自行车的来路,对不起!谁都不屑于回答。因为类似情况太多了,以至大家对买“二手车”都心照不宣,又因为法不责众而无人过问,也就继续着校园里自行车被偷和热卖“二手车”的大众景象!
记得前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先生就曾以“培养学生之完全人格者”作为大学教育的理想追求。而时下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将正在进行的那些来路不正的“二手车”买卖同一个欲成就“完全人格者”的形象联系起来,对此引起我们的深思。特别是对个别人所谓的“从众心理”更要作一番深刻的剖析,不能将“他的车既然要卖,我为什么不能买?”和“大家不都是这样嘛”视为常理,因为这样的心理是灰暗的甚至是不健康的,于人于已乃至于社会都不利。很难想象,在对待来路不正的“二手车”或赃车采取不警惕、不拒绝的态度,那么在其他一些事关原则性的问题上究竟能否保持自己的操守,看起来还真有点悬!这绝不是在危言耸听。
话儿说到这里,谁都不会否认这样一个事实:来路不正的“二手车”买方市场的公开与半公开存在,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时下盗窃自行车现象与问题的多寡和严重程度。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在加大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力度时,千万不能忽视和放任那些公然“买赃”的不良现象,或者对明知是来路不正的“二手车”也不管不问。因为,这在某种意义上,将纵容盗窃自行车这一恶行或者是“壮了贼胆”。一个负责任的公民是不能容忍这一怪异的现象存在的。在此,笔者也禁不住大声呼吁:必须清除那些灰暗的“从众心理”,让偷窃自行车者最终无利可图!
道德苛责难扭“劣币驱逐良币”之局
当只有新自行车交易市场而无健康有序规范便利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当一个市场充斥高机率欺诈而罕见循规蹈矩时,根绝来路不明的“二手车”交易恐怕有点难。
唐俊
如果在见证了一个显见的“卖赃买赃”的庞大市场的现实后,得出的仅仅是这般“灰暗的从众心理”的结论,竖起的仍然是“君子当拒赃不购赃”的夫子大旗,则此番言论与那历代只善清谈不善实务的清流大夫有何分别———凡事以臧否是非为先,事何以为,又所以为,概无兴趣,却偏好逞道德鞭笞之快———此种简单论事逻辑,于事何补呢?
自行车市场之现状,相信普通百姓心中都会有一笔账。现实情况是,这个市场却已成为藏污纳垢的“二手车”占据半壁江山的市场,在某些特定地区比如高校,甚至成为市场的绝对流通物,新车消费几乎微不足道。此中原因恐怕不只是一个不健康不道德的“从众心理”使然?
丢车经历向来是个历久弥新的段子素材:有一仁兄买到一新车,如厕五分钟失踪;他毫不气馁,遂又购一辆新车,坚持两天又告隐身;其随后三度购得新车,先一气儿进锁具装备三把,一日锁车办事,回头一看,车还在,正庆幸着,一瞅车轱辘,有贼恨其嚣张,加锁一把———让你有车也骑不动。笑话归笑话,由此可见购置一辆新车风险有多大,而这种风险在一个低消费水平集中的地段如高校更会有倍加之效。想想现在的新车,低则一两百,高则上千,丢失那么一辆对某些群体而言那可是伤筋动骨的大事!既然喜新不得,求完全舒适也不得,那就退而求其次,买那二手的吧,既经济又实惠,且那自行车消费只要最基本的运用形态———“瘦轱辘能转起来”———就行了嘛。
这就像金融市场上“劣币驱逐良币”,盗取起来简便快捷,“营销”起来的随行就市,逐渐塑造了这个市场的生产、供给和流通的模式:“二手车”以其低购价、低风险、高适用的品质占领了消费市场。
如果只是在这样的现实基础上高调地呼吁消费者人人做君子,结果恐怕不会乐观。在普通百姓的经济生活里,自发地趋利避害、防范风险的理念,恐怕是高过“人人做尧舜禹汤”的道德冀求的。再者,我不买那“二手车”,我也不买那来历不明的车,请问到哪里能够方便地淘到价廉物美、货源正当的车呢?新车肯定不安全,那“二手车”哪又有成建制的购销市场可以选择?如果没有替代方案,严格操守之,我看只有弃车不用劳顿肉腿一途了。
购“赃车”当然不对,但如果不建立起健康有序便利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恐怕购买来路不明的“二手车”的“从众”行为也难以根除,即使暂时不再“从众”,整治行动一过,来路不明的“二手车”交易又会死灰复燃。当一个市场只有高价药没有廉价药,当一个市场只有高价房少有廉价房,当一条大道只有机动车道鲜有人行道,当只有新自行车交易市场而无规范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当一个市场充斥高机率欺诈而罕见循规蹈矩时,同样对于购车者而言,拒绝“从众”怕是有点难。